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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山东成全律师事务所王学相: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你知道吗?

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3-0001447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11-17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3-11-17
 公开程序 

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全县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业劳动力成本和农资成本也随之逐步增加,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价格不断上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也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近期,我看到咱们县政府网站上发布了《关于调整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自自2023年12月1日起执行。那么,新的《沂水县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主要有哪些亮点呢?我为大家详细解读。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出台,旨在保护公共设施和耕地资源,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同时,合理的补偿标准也能够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是城市建设、拆迁等过程中必须遵守的政策规定。对于公共设施和耕地资源的保护,以及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地应当加强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是土地所有权的一部分,其价值也应该得到合理的补偿。地上附着物是指在城市建设、拆迁等过程中,因建筑物、设施等原因而附着在地面、树木、电线杆、桥梁等公共设施上的物品,如广告牌、电缆线、水管等等。青苗是指未成熟的庄稼和青草等。

那么什么是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又是什么呢。

地上附着物:是指在土地上生长或者附着的物品,如果这些物品不是土地所有者的财产,那么它们的所有权属于土地所有者。地上附着物包括但不限于果树、花草、蔬菜、灌木、森林、芦苇、竹子、藤条等。

青苗:是指已经种植在土地上但还未成熟的农作物,包括但不限于小麦、玉米、水稻、豆类、蔬菜等。青苗的所有权属于种植者。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占用土地上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时,都应该向土地所有者支付合理的补偿费用。补偿标准应该根据当地的市场价格以及物品的品种、数量、质量等因素来确定。

那么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相关政策都有哪些?

我国有关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政策主要包括《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在拆迁过程中,拆迁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地上附着物进行妥善处理,并给予合理补偿。

而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在城市市容管理中,广告牌等地上附着物的设置应当符合规定,不得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地上附着物,相关部门可以责令其拆除,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涉及哪些相关的法律法规

除了《土地管理法》,还有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需要注意。比如,林业局发布的《森林资源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占用森林资源时,应该向森林所有者支付合理的补偿费用。此外,还有一些地方性的规定,需要根据当地的情况进行了解。

总之,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是土地所有权的一部分,它们的价值应该得到合理的补偿。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占用这些物品时,都应该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按照当地的市场价格和物品的品种、数量、质量等因素来支付合理的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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