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解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京春就《沂水县2023年批而未供和城镇低效土地处置工作方案》接受县政府网站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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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沂水政府网《政务访谈》栏目,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是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京春,在访谈中张局长将对我县印发的《沂水县2023年批而未供和城镇低效土地处置工作方案》进行解读,张局长您好,欢迎您! 张京春:主持人好,大家好!非常高兴通过县政府网《政务访谈》栏目与大家沟通交流。 主持人:张局长,3月8日,我县出台了《沂水县2023年批而未供和城镇低效土地处置工作方案》,这其中的“批而未供”和“城镇低效土地”是什么意思呢? 张京春:批而未供土地是指自1999年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依法已经国务院或省、市级人民政府批准土地征收或农用地转用,而未供应出去的土地。 张京春:城镇低效用地是指经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已确定为建设用地中的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建筑危旧的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 主持人:从公开资料上看,我县至少从2016年就多次出台了文件,对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土地进行治理,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项会议也对此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召开两会时也多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可以说这项工作即是领导关心,也是群众关注的一项工作,这项工作有什么意义,要达到什么目标? 张京春:开展批而未供和城镇低效土地处置工作,是省市有部署的重点工作,是切实提升我县土地利用效率和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强化重大项目用地保障的重要举措。 主持人:去年我们县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如何? 张京春:2022年,我县共处置完成批而未供土地1840亩,其中2009-2018年项目完成510亩,2019-2021年项目完成1330亩;城镇低效用地处置认定510亩。全部完成市部署任务。 主持人:我们将从哪些方面入手,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的任务呢? 张京春:一是我们将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汇报沟通,学习研判上级考核认定政策;二是积极对接乡镇及有关责任单位,做好政策解读与业务指导,妥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全面调查、认真梳理,全面掌握辖区内待处置土地的基本情况,制定每个地块的处置月度节点计划。确保完成今年的任务。 主持人:感谢张局长接受我们的专访。 刘杰:谢谢主持人,谢谢大家!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一定会继续努力,不辜负全县人民群众的期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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