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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沂水县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yishuixlyj2251631/2022-0000091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2-07-12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沂水县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向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当前粮食生产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缓解农资价格上涨带来的种粮增支影响,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职尽责,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逐级压紧压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不折不扣抓好政策落实。为贯彻落实《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鲁财农〔2022〕29号)要求,特制定《沂水县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一、准确把握一次性补贴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要坚持谁种粮谁受益的原则,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精准识别受益主体,将补贴资金真正发放给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确保补贴资金充分发挥效用。

(二)补贴依据和标准。一次性补贴发放依据为小麦和玉米种植面积,其中:小麦种植面积可参照今年年初核定数,玉米种植面积要据实开展面积核定,并确保精准识别小麦和玉米的实际种粮者。要结合上级下达的资金额度和最终核定的粮食种植面积,确定本辖区补贴标准,原则上县域内补贴标准要统一。

(三)发放时限。7月底前通过财政惠民补贴“一本通”系 统将一次性补贴全部发放给实际种粮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滞拨滞留资金。各乡镇(街道)要加强“一本通”基础数据的更新与维护,及时向代发银行同步发送账户明细,确保补贴真正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

二、明确工作流程和职责

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在粮食种植面积核定中,要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为第一责任主体、乡镇包村干部为第一责任人、村主要干部(村支书、村委会主任、村会计)为直接责任人的原则,要把农民自报、村级核定、乡镇审核、镇村两级公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复核、汇总上报、资金发放各工作环节落到实处,坚决杜绝工作简单化、形式化,确保粮食面积核定数据真实、准确。补贴发放的流程及职责具体如下:

(一)农民自报告(7月9日-7月11日)。乡镇(街道)要结合当地实际,指导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报告粮食种植面积。要加强政策宣传,统筹考虑外出务工人员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规定时限,切实做到应报尽报,减少漏报现象。未及时全面发动群众造成大面积漏报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种粮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自报告面积负责,规定时限内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漏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农户虚报面积的,经核实后要扣除虚报面积,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当年补贴资格。

(二)村初核(7月12日-7月14日)。村委会负责对村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的粮食种植面积进行核实。内容主要包括:申报人、地块位置、实际种植面积等。核实无误后,由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后报乡镇人民政府。

(三)乡镇审核(7月15-7月18日)。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粮食种植面积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抽查。审核无误后报县农业农村局汇总。乡镇人民政府对补贴对象、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乡村两级公示(7月15日-7月21日)。严格落实“两级公示”制度,公示责任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到各村公示分户粮食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3天;在乡镇驻地公示各村粮食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3天。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结束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查备案。公示无误后,负责将农户补贴信息录入惠民补贴“一本通”系统。

(五)农业农村部门复核(7月22日-7月25日)。县农业农村局对乡镇提报的补贴信息进行复核,对补贴档案的完整性、申报程序的完备性负责。复核内容主要包括:资料是否齐全、流程是否完备、档案是否规范等。复核无误后,及时向县财政局提供各乡镇补贴户数、种植面积等材料。各乡镇(街道)将有关材料(附件1)通过政府行文于2022年7月22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同时报电子版至yszzyglk @163.com。2022年度粮食种植面积落实农户自报告单(附件2)如实填好后,留存乡镇备案。

(六)财政部门拨付资金(7月26日-7月31日)。县财政局根据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补贴信息和乡镇(街道)录入的农户惠民补贴“一本通”信息,及时向金融部门拨付资金,督促金融部门将资金发放到补贴对象的“一本通”账户中,并将发放结果反馈至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拨付与监管,对补贴资金拨付的及时性负责,并加强补贴资金全程动态监管,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县财政、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补贴发放的组织工作,健全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层层压实责任,共同抓好落实。

(二)加快资金拨付。要简化工作流程,及时发现并解决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加强“一本通”基础数据的更新与维护,及时向代发银行同步发送账户明细,确保补贴真正发放到实际种粮者手中。对因基础信息有误而造成发放失败的,及时根据银行反馈数据更正信息。严禁以拨作支,在“一 本通”代发银行形成沉淀。

(三)加强资金监管。县财政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发放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于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做好政策宣传。向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要采用宣传报道、张榜公示、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释放国家重农抓粮的积极信号,引导基层干部正确把握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确保补贴发放快速高效、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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