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沂水县院东头宝堂养猪场注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公示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沂水县院东头宝堂养猪场主动申请,经研究决定,准予注销,现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如有异议,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向我局以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联系电话:0539-2210181 联系地址: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涉农事务科
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4月22日 政策文件: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