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11月份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办结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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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办结公示 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有关规定,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30日我单位对6个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4日—2024年1月3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单位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电 话:0539-2227736(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通讯地址:沂水县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华信国际大厦(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邮 编:27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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