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沂水县气象局政务公开制度
索 引 号: | yishuixqxj2251531/2023-0000057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气象局 | 发布日期: | 2023-06-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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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2023年沂水县气象局政务公开制度 |
为统筹推进气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工作范围:
一、完善工作流程,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两个清单”
根据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清单”与“责任清单”,对具体公开任务落实到科室与责任人,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操作流程与步骤,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
二、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一)落实信息公开职责,细化公开内容。
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常态公开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认真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承办人和承办单位要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对本科室政府信息进行梳理,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并动态更新。(责任单位:各科室;具体责任人: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人员)
(二)加强信息解读力度。
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进行解读,通过转发中国气象局发布的权威解读稿件、专家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多角度阐述政策法规出台的背景、依据以及理解、把握、执行的关键点,有效开展舆论引导。(责任单位:业务科)
(三)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
对涉及气象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要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回应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为群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发挥正面引导舆论作用。(责任单位:办公室、气象台)
(四)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加强沂水县气象局政务微信信息内容建设,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同时利用报刊、电视、电子屏等传统媒体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责任单位:办公室、气象台)
三、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气象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进一步加强气象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的公开。依法向社会公开各级气象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责任单位:办公室)
(二)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公开。
对于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均要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注意事项等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应全面公开。(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加大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力度。
按照财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扩展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切实做好气象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责任单位:财务科)
(四)扎实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责任单位:办公室、财务科)
(五)推进重大业务项目信息公开。
做好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的公开工作。(牵头单位:财务科;参与单位:办公室)
(六)强化气象预警及应对突发事件信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