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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农业农村局对《关于持续做好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yishuixlyj2251631/2023-0000200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沂农复字〔2023〕第39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3-07-03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对《关于持续做好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的建议》的答复

冯登科、宋杰、黄兆坤、王富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做好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是广大农民群众的热切期盼。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以来,我县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按照上级五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研究制定了《沂水县人居环境五年实施方案》和《沂水县实施“双五工程”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将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纳入全县重点工作实行专班推进,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严格督导考核,形成整治合力。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督导,强化对突出问题的跟进督办。加大检查力度,采取人工检查和无人机检查相结合方式。无人机检查每月一次,按照就近连片原则每个乡镇划分为10个片区,每次检查1个片区,全年实现所有村庄全覆盖,前批次检查过的片区后批次检查时随机复核;人工检查每季度一次,由县领导带队,检查人员包括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乡镇有关负责同志、人居环境工作专班人员,我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分批次参与检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检查成绩作为“龙虎榜”(无人机和人工成绩各占50%)和全年评比主要依据,将考核结果与乡村振兴考核成绩挂钩,与考核奖补资金挂钩。落实属地管理、门前五包责任制,创新村庄清洁日、沿街商户自治管理模式,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二、立足统筹推动,搞好顶层设计。立足全局、强化统筹,系统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城市精细化管理、美丽乡村、“四好农村”路、农村污水治理、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治理等工作通盘筹划,搞好一体谋划,明确专班,责任到位,建立起全面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打造“秀美沂水”的科学运行机制,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突出整治重点、强化以点带面。一是加强路域环境整治。加大对生产路两侧农业废弃物的清理,特别是对城乡结合部、县交界处、镇与镇交汇处、乡村道路两侧村庄外围周边等一些死角的整治力度,明确区域责任,落实清理主体。二是积极开展农村残垣断壁整治工作。进行多种形式的集中整理,对能够使用的进行整修,破损严重计划不再利用的集中拆除。通过多种形式对拆除后的土地进行综合利用,盘活闲置资源,实现改善村容村貌、增加村集体收入、促进村民增收的多赢局面。三是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坚持统筹推进,突出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乡镇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开展农村生活污水重点整治,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

四、强化政策支持,增强整治后劲。严格落实预算内投资实施的财政奖补政策,保障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投入。兑现考核奖补资金,根据2022年人居环境考核成绩,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按照“一类”40万、“二类”30万、“三类”20万标准兑现奖补。落实环境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等政策,优先保障环境设施建设用地,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供信贷支持。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参与,形成支持改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强大合力。

感谢您对我县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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