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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农业农村局对《关于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力度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yishuixlyj2251631/2023-0000195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沂农复字〔2023〕第33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3-07-03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对《关于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力度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刘京锋、王云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力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近年来,我县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发展土地流转型和服务引领型规模经营,有效解决“谁来种地”“怎样种地”等问题。

一、基本情况

我县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通过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积极扶持一批产业带动性强、市场竞争力强、与龙头企业利益联结紧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以农民主导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农业标准化水平。截至目前,全县农民合作社发展到2187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5家、省级示范社39个、市级示范社92个、县级95个;家庭农场1528个,其中省级示范场11个、市级示范场66个,县级示范场38个。全县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372家,其中市级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示范社11家。沂水县旭阳农民专业合作社经验做法入选国家级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天沐韭菜入选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金龙山、鑫和花卉等11个基地入选临沂市首批对接长三角中心城市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按照乡镇(街道)推荐、县级审核、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抓好各级示范社、示范场创建工作,共创建县级以上示范场115家、示范社231家,有力带动了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提升。

(二)加强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安全规范运行。协同县委组织部对全县404家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进行梳理核查,清理删除32家未实际开展运营的合作社,集中人员力量重点对45家对村集体收入贡献较低的合作社进行了规范提升。

(三)深入实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将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信用评价对象,设置信用评价指标,依托农村信用信息平台,由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定期录入信用信息,实现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动态信用评价。落实激励奖惩措施,以此引导新型主体逐步走向规范,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金融服务。今年,我们对全县4256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进行摸排,共排查有融资需求的主体195家,需求金额15.97亿元,及时将涉农主体融资需求提报县金融中心,截至6月15日,12家银行累计发放“四雁工程”贷款850笔、5.3亿元。

(五)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储备库。为摸清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需求,扩大项目实施主体可选范围,充分发挥项目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提升中的作用,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储备库,目前已有**个项目列入了储备项目库。

(六)抓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名录库建设。做好家庭农场“随手记”推广、“一码通”审核赋码,切实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工作。

(七)抓好“异常名录”移除工作。督促各乡镇(街道)本辖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于每年6月30日前完成年报公示,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移除,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确实无经营活动的,督促其办理注销。

三、下步计划

(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全县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着重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人开展全方位培训,创新培训机制和方式,遴选一批现代年轻农场主和合作社带头人,开展培训教育,提高其法律责任意识、民主管理、财务管理能力和产业运营水平,打造一支高素质新型经营主体人才队伍。

(二)加强政策项目支持。会同县财政局等部门,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完善项目储备库,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指导主体规范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大农技推广、农产品质量监管、动植物疫病防控、产品营销等服务力度,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用新技术,发展新品种,使用新材料,提升主体产业现代化水平。

(三)强化金融助力。持续抓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摸排,通过推行美德信用金融转化机制、“四雁振兴贷”等,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信贷优惠政策,有效解决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四)积极推广农业社会化服务。在全县着力推广“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模式,加快建设农业社会化区域服务中心,推进“双社联合”促进农业规模经营,鼓励各乡镇(街道)积极引导农户、合作社等发展规模种植,积极对接有条件的服务主体开展土地托管服务。

(五)整合资源要素。鼓励乡镇成立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协会,形成规模优势,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与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对接,加强主体产业园区规划建设,结合实际情况,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将农业产业发展项目、高标准农田项目适当倾斜,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能力。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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