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农业农村局对《关于设立乡村管家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lyj2251631/2023-0000172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农复字〔2023〕第16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23-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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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对《关于设立乡村管家的建议》的答复 |
刘彦成、师文华、邵宏升、宗广军、杨春华、李桂全、张培生、陈爱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乡村管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沂水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收到议题后积极响应,率先在黄山铺镇、富官庄镇、院东头镇开展乡村管家试点,通过试点优化提升工作方案和实施细节,工作成熟后逐步在全县面上推广,切实激发脱贫群众内生动力,解决乡村治理难题。目前全县共9617人参与乡村管家,年户均增收2000元以上,典型做法于5月19日在《山东省乡村振兴简报》刊发。
一、开展人员分类。由乡镇(街道)部署村“两委”成员通过入户调查、召开研判会议等方式摸清脱贫人口底子,根据身体状况和实际劳动能力将人员进行分类,分别从事不同强度的工作。
二、按需设置岗位。由村“两委”自行分析研判、多方征求意见、问计问需,设置符合村内实际需求的岗位,如卫生保洁、项目管护、安保巡逻、防溺水值班、阳光自立等岗位。同时特别说明特殊天气不得参与劳动,保障群众安全。
三、入户征求意见。岗位设置完成后,村内召开动员会议统一思想,开展入户宣传,让脱贫人口充分了解设置乡村管家的目的和意义,激发其“我的村庄我爱护、我的村庄我管理”的主动精神和主人翁意识,确保脱贫人口自愿选岗。
四、抓实岗位管理。综合考虑劳动强度、工作时间、出勤情况等因素,采取季度积分评价的方式进行岗位管理,按季度发放补贴,并为乡村管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积分评价由村委采取实地督导、电话沟通等方式进行,月度评价,季度汇总。补贴经费由村通过扶贫项目和衔接资金项目收益(含光伏发电收益)、村集体自有资金等途径自行解决,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乡村管家个人账户,补贴发放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确保公开透明。
最后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