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生姜生产中推广应用追溯二维码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 06-26-2018-000048 | 主 题 词: | 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农复字第11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18-06-26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8-06-07 | ||
标 题: | 关于在生姜生产中推广应用追溯二维码案的答复 |
B:正在解决
邵宏升、耿宗琴、张彦欣、刘琮、夏志水、李振桥、尹世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生姜生产中推广应用追溯二维码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沂水县农业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明确监管责任,落实监管措施,健全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手段,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
一、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保障监管工作高效推进。一是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地方政府对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加强组织协调,强化保障措施。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乡镇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年度计划,在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二是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农产品生产企业或农民合作社100%落实生产记录、100%落实质量承诺、100%落实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农产品收购储运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100%建立进货查验、抽查检测、质量追溯和召回等制度。
二、落实监管措施,不断提升监管水平。一是切实抓好标准化基地建设。按照“十有”标准要求,每个乡镇建设1处标准化基地。以标准化基地建设为重点,健全完善生产过程各个环节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制定了15项农业地方标准,基本形成了覆盖全县大宗、优势、特色农产品,包括产前、产中、产后的完整标准体系。目前,全县标准化基地面积达到24.3万亩,占全县蔬菜、果品面积的45.6%。省级标准化基地20处,面积5.3万亩。二是大力开展农产品监测化验。制定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计划,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每年组织6次、600个样品以上;乡镇检抽检样品不少于720个,全县年内检测样品15000个左右。着力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产品的抽检力度,适度扩大抽检种类和抽检数量。今年以来,已开展3次县级蔬菜监督抽查,抽取样品396个,其中,韭菜136个,生姜142个,其他蔬菜118个,检测合格率98.48%,未检出高毒或其他限制使用的农药。省、市3次抽检全部合格。三是加强源头控制。印发《关于在全县范围内禁止销售使用高毒剧毒农药的通告》,在全县范围内禁止销售、使用剧毒高毒农药,进一步净化了我县农药市场。全面落实农药经营告知制度,从源头控制不合格农药进入我县农资市场。目前,共对350家农药经营店 2000多个农药品种进行了告知公示。
三、健全监管体系,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结合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在14处标准化生产基地、22家农药经营批发大户和18个乡镇监管站建立追溯点。以韭菜产品质量追溯为示范点,带动全县其他蔬菜和果品开展质量安全追溯,已在沙沟、马站、道托等乡镇建设追溯点10处,从我县外运的韭菜产品在每捆韭菜扎绳上粘贴追溯二维码,消费者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了解韭菜产地信息和生产管理信息。截至目前,已打印追溯二维码214万个。农药经营批发大户在县内配送的农药全部粘贴追溯二维码,用户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可以知道农药经营者信息和农药产品有关信息。
四、创新监管措施,示范落实生姜“双证制”管理工作。 我县是山东省五大生姜主产区之一,常年种植生姜面积10万亩,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和许家湖镇是我县的生姜主产区,占全县生姜种植面积70%以上。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逐镇逐村落实生姜地块和对应人员,并对生姜种植面积、分布情况、市场流向、流通方式等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实,有效推进生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按照韭菜产品“双证制”管理试点工作经验,对生姜产品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凭证“双证制”管理,实现生姜产品上市交易过程中,普遍出具产品合格证和市场销售凭证,进入本县食用农产品市场以及生产加工、餐饮服务环节的,严格查验生姜产品合格证和市场销售凭证。以“谁出具、谁担责”为原则,推进合格证管理试点建设,建立健全生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和责任追溯制度,提高生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的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提升生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2018年6月7日
提案承办分管领导:邱波,承办责任人:李秀达,电话:2251631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