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农业园区基础道路建设提案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lyj2251631/2019-0000082 | 主 题 词: | 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农复字26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19-08-13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9-07-10 | ||
标 题: | 关于加快农业园区基础道路建设提案答复 |
B:正在解决
孙长文、张明智、王有成、马磊、侯雪莉、王秀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业园区基础道路建设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县各乡镇积极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努力转方式、调结构,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大力发展林果、中药材等产业,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各乡镇积极筹措资金,修建农业园区道路,改善园区生产条件。针对部分乡镇财政紧张,财力有限,部分农业园区道路未能硬化,一到雨季,道路破损严重,影响了园区的正常生产,制约园区顺利发展的情况,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给予大力支持,重点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
一、加大部门资金项目和资源要素整合力度
把各类涉农资金“打捆”使用,形成合力,集中用于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重点扶持一批相关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基地、重点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最大程度发挥各类支农资金资源要素的聚合效应,提高项目建设标准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强新型经营主体培育
积极培育发展一批产品附加值高、规模大和带动能力较强的龙头企业,增强龙头企业带动优势产业发展的能力。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强化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能人等基地建设主体带动作用,促进现代农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三、加强对县级现代农业园区的考核认定
将园区道路灯基础设施建设列为现代农业园区考核的重要指标,对农业现场观摩前10名的园区授予“沂水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称号,重点打造一批精品园区,对一定数量的园区予以重点扶持,对示范性强、发展环境好、潜力大的重点区域、重点产业优先扶持。
四、加强对园区和品牌的奖补
对符合条件的优质农产品标准园、申报成功的三品一标认证和品牌创建成功的实施主体进行奖补,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的投向农业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沂水县财政局
2019年7月10日
提案承办分管领导:邱波,承办责任人:张玉栋,电话:2251631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