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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积极参与发挥其作用的提案答复

索  引  号: 06-26-2018-000058 主  题  词: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沂农复字第20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18-06-26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18-06-07
标       题: 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积极参与发挥其作用的提案答复

B:正在解决

姚程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积极参与发挥其作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14年以来,沂水县农广校承担全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自项目开展以来,按照省农业厅、市农业局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培训体系建设。制定出台了《沂水县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培育要求和实际需要,每年制定培育实施方案,统筹培育适应发展需求的各类职业农民;立足全县农业主导产业,开设果树、设施蔬菜、畜牧养殖、农机等专业;按产业类型组织培训班,按公共基础、专业技术、能力拓展和实训操作等模块构建培训课程;按照产业周期全过程,实行“一点两线、全程分段”培训;立足产业发展以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为两条主线,在市、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地,分段开展集中培训、实训实习、参观考察和生产实践。截至目前,共培育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学员1145人,784人获得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培养出的学员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创新培育机制模式,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2018年6月7日

提案承办分管领导:邱波,承办责任人:李秀达,电话:2251631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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