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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土地流转新机制获取乡村振兴金钥匙的提案答复

索  引  号: yishuixlyj2251631/2020-0000156 主  题  词: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沂农复字第8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0-11-24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0-09-11
标       题: 关于建立土地流转新机制获取乡村振兴金钥匙的提案答复

B:正在解决

铁保民、张玉华、徐晓鸣、王亮、李树玲、王国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土地流转新机制获取乡村振兴金钥匙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沂水县坚持把土地流转工作作为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通过创新机制、政策引导、完善服务等措施,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强大的动力,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以政策引导促进流转。

为推动土地有序流转,县里专门出台了《关于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意见》,将土地流转流转工作纳入县里年度重点工作考核;2018年,又按照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沂水实际,县委县府两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沂办发[2018]46号),进一步完善三权分置措施,明确了工作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实施办法和工作保障,为三权分置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确保了“三权”分置工作稳步推进。

二、以信息宣传引导流转。

一是积极发布信息,先后在山东农业信息网、临沂农业信息网等网站上发布了《沂水县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创新做法》、《沂水县对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备案实行一次性办结》、《沂水县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放活农地经营权》等信息,宣传和推介全县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做法;二是依托政务大厅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土地流转供求信息,实现土地流转转入转出方对接。

三、以形式创新推动流转。

一是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以转包、出租、入股、互换等常规方式流转土地,同时不断探索委托、托管等其他方式流转土地,实现了农村土地流转形式的多样化,创新形式推动土地流转。二是制定了土地流转工作程序,对承包方自行流转、委托村委会流转、转让方式流转、其他方式承包地的流转等几种情况分别作了规定要求,对每宗土地承包经营权规模化流转进行备案登记管理,如对设施农用地备案制定了一次性告知书等。三是提倡采用“实物计价、货币结算”的方式确定土地流转价格和进行结算,对采用货币计价的,明确价格上浮调整期,以求流转价格合理确定。四是对流转土地特别是规模化流转土地进行用途审查,对存在问题的及时整改,确保流转土地符合农业用途。

四、以规范合同签订稳定流转。

制订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范本,规范开展合同签订的指导服务,明确和制定了互换、转包、出租等流转合同文本。针对规模化土地流转中,作为中间协调方而出现的流转双方认可的第三方中介组织或个人,制定了委托流转协议书,明确了委托事项、权限及其他约定,保证了转入、转出、第三方等的有机对接,利于了土地流转的稳定和矛盾的预防。

五、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

2020年4月沂水县农业农村局、人民银行沂水支行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下达2020年度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指导性计划的通知》,以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为契机,以创新农村金融产品为着力点,以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目标,充分运用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扩大农村有效抵质押担保物范围,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逐步实现农村土地资源资本化,为全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让农户分享土地规模经营带来的收益。

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农村土地流转的认识有待提高。土地仍是当前多数农民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特别是新的土地法出台后农户对土地更加重视,土地流转的顾虑较多,有的农户期望土地流转价格较高高,制约着土地流转。

二是山区县的特点制约土地流转快速推进。由于我县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县,耕地零星分散,山地岭地较多,不利于机械化作业,造成流转成本高,规模效益低,土地流转难度大。

三是一些地方农村土地流转不规范,土地流转潜在风险问题仍然存在。私下协商、口头合同、不规范合同等仍然存在,损害农民权益、改变土地用途、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等现象时有发生。

四是网络服务平台有待于建立与完善。

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快土地确权成果应用,建立流转平台。我县土地确权工作已基本结束,下一步我们将规范程序,建立长效机制,创新工作举措,促进土地确权成果转化,突出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的巩固与应用,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建设,打造县乡村三级联动的格局,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二是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创新工作局面。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相关规章制度,落实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制和备案制,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加强流转土地用途监管。在条件成熟前提下有步骤地开展农村土地流转价格评估体系建设试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价格评估机制,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公平公正合理。

三是培育市场主体,引导流转走向。重点扶持和培育壮大一批规模效益大、产业关联度高、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生产加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特色产业基地建设为依托,通过村级组织协调、农户协商相结合的办法,将农户分散经营的土地集中起来规模经营,发展特色农业,不断提高组织化程度,加速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

四是积极创新模式,增强流转实效。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入股”机制,积极推行“股份+合作”方式,引导农户以农村土地入股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路子。探索建立农民“底金+股份分红+劳务收入”的利益保障和收益动态评估增长成效机制,切实保障农民权益。

五是建立纠纷调处机制,维护农村和谐稳定。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法》,探索建立多部门协调解决农村土地流转重大问题的工作联动机制,不断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的调处机制,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正常开展,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和促进农村繁荣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11日

提案承办分管领导:孙明昭,承办责任人:韩相成,电话:2251631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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