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农村闲置宅基地进行盘活利用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lyj2251631/2023-0000157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农复字〔2023〕第10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23-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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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农村闲置宅基地进行盘活利用的建议》的答复 |
庞京华、田广磊、李金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农村闲置宅基地进行盘活利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要求各地要结合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工作,积极稳妥促进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全县开拓创新,用活土地综合管理政策,探索多渠道解决宅基地闲、散、乱等问题,挖掘土地利用潜力。
一、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适应城乡融合发展趋势要求,按照“依法依规、稳妥慎重,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扎实开展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作。通过将闲置宅基地复垦成耕地,增加村集体耕地保有量,拓宽村集体收入渠道,助力农户发展高效农业。整理出的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民住房和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实现存量建设用地再布局、再利用,提高了用地效能,老百姓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改善。
二、多种模式发展民宿
坚持以发展村集体经济,提高村民收入为目的,按照特色打造、有机结合、典型引领的思路,创新“合作社+企业”、村集体自营、村民自营等多种模式发展民宿。把“项目、村庄、农民”融为一体,走出了一条以农村闲置住房改造升级民宿为内生动力,美丽乡村与乡村旅游深度结合的新路子,实现全要素融入,全民化参与,全域性发展。
三、融合发展盘活利用
根据县情实际,在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的基础上,坚持“一户一策,分类处理”的原则,“四议两公开”民主商议整合方案,探索“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模式,即通过转让、出租、入股、合作方式,建设民宿、车间、村史馆、文化广场,促进闲置宅基地资源高效利用,带动全县农村新风貌、新产业、新生态。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结合乡村旅游、“百千工程”等,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多种形式盘活闲置宅基地,积极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工作,提炼一批可复制、能推广的先进经验。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