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农业农村局对《关于崔家峪镇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发展有关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lyj2251631/2023-0000151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农复字〔2023〕第4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23-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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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对《关于崔家峪镇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发展有关建议》的答复 |
何长平、张元忠、刘成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崔家峪镇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发展有关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要求,统筹推进“五大振兴”,努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沂水模式。
一、土地指标方面
落实国家和省乡村振兴用地保障政策指南,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于保障乡村振兴项目用地。复垦盘活农村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对村庄内部残垣断壁拆除后腾出土地空间,因地制宜集约利用,在明确合法权属来源前提下,保持原集体建设用地性质不变,2022年已争取建设用地72.15亩用于项目建设。
二、资金投入方面
根据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沂水县委、县政府在多方征求意见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2022年在崔家峪镇和泉庄镇建设沂水县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投入资金2.85亿元,其中衔接资金0.5亿元,实施35个项目。2023年在崔家峪镇衔接推进区继续投入资金3436万元,其中衔接资金1055万元、统筹整合行业部门资金686万元、社会资金1695万元,实施11个项目。截至目前,2022年建设任务全部完成,2023年所有项目全部开工建设。项目全部建设完成后,产业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基础设施巩固提高,民生事业稳步推进,人居环境有效改善,乡村风貌焕然一新。
最后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