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农业农村局对《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lyj2251631/2023-0000150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农复字〔2023〕第3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23-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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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对《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
谭玉奎、张道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美丽中国建设。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这是继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以来的又一重要举措。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了《沂水县人居环境五年实施方案》,确保到2025年高质量完成。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工作氛围。充分利用公众号、抖音、微博等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好做法,在各村居明显位置悬挂网格管理公示栏、宣传横幅,充分利用村广播、发放宣传材料、保洁员入户等多种宣传方式,引导村民转变思想观念,增强环卫意识,形成群众支持、参与、监督的工作氛围。
二是加大整改力度,提升整治实效。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长期抓、坚持抓,一旦松懈松劲,就会出现反弹,甚至前功尽弃。对于观摩、检查等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台账,采取回头看等多种方式,督促问题整改,切实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水平。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考核。持续加大督导考核力度,实行无人机检查和观摩点评相结合。无人机检查,将乡镇所有村庄就近划分为10个片区,每月检查一次,每次检查一个片区,全年实现无人机检查全覆盖。观摩点评每季度组织一次,县领导、县直部门、各乡镇(街道)及专班人员组成观摩点评小组,实地检查评价。考核成绩作为城乡人居环境整治“龙虎榜”依据,并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成绩挂钩,以严督实考倒逼工作推进。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