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重点产业项目加大政策、资金支持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lyj2251631/2022-0000187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农复字第13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22-07-02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2-07-01 | ||
标 题: |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重点产业项目加大政策、资金支持的建议》的答复 |
A:解决采纳
李玉清、任清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重点产业项目加大政策、资金支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始终坚持把“三农”工作摆在重中之重,通过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全域推进具有沂水特色的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一、全面启动项目建设,加快高质量发展
全面启动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建设,投资8.98亿元,其中衔接资金0.5亿元、行业部门资金1.47亿元、社会资金7.01亿元,实施42个重点项目。围绕“产业带动、环境整治、人才培养、乡村治理、巩固成果”五项重点,全面推动乡村高质量发展。目前,所有项目已开工,按照节点计划有序开展。
二、加强资源要素保障,确保建设高质高效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深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在各级衔接资金足额到位的基础上,整合行业部门项目资金向推进区倾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达到7%以上。深入实施“齐鲁富民贷”“鲁担惠农贷”等惠农金融产品,支持推进区内符合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申请政策贷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有实力、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积极参与乡村振兴。二是保障发展用地。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新方式,确保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盘活乡村建设用地形成存量指标的10%以上,以及处置相应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产生的“增存挂钩”新增指标的5%以上,优先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完善挂钩节余指标调剂机制,挂钩节余指标收益全部返还项目区农村。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预留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优先保障推进区项目建设。
三、明确帮扶责任,细化项目帮扶措施
建立了“县抓推进、镇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县级成立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协调、业务指导和督导调度等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口包扶实施项目,明确节点计划,督导项目建设情况,研判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项目按照计划节点实施,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2022年,农业农村局将继续加强对重点项目的资金政策支持,探索乡村振兴最有效实现途径。
最后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刘彦成 承办责任人:陈祥庆电话:15153962703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