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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对有机农业发展扶持力度的建议答复

索  引  号: 07-11-2017-000111 主  题  词: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沂农复字第18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17-07-11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17-06-12
标       题: 关于加大对有机农业发展扶持力度的建议答复

C:计划解决

马胜旺、王建爱、刘书峰、刘金芝、李化双、李金泉、李洪春、张在志、郭宝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有机农业发展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特色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有机农业发展之路,在更高层次上发挥示范区作用,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实际,现就支持我县农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有机农业是指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按照一定的农业生产标准,通过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达到农业生产体系持续稳定的目的。它以生态友好和环境友好为主要特征,在生产过程中完全或基本不使用人工合成的农药、肥料、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而是采用有机肥和动物排泄物满足作物营养需求的种植业,或采用有机饲料满足畜禽营养需求的养殖业,产品安全可靠、品质良好。

2017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快提升国内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的权威性和影响力”,2017年农业部1号文件提出“加快提升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农业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为绿色食品事业发展提供了非常好的外部环境和政策导向,对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来说是一个重大的发展机遇。

近年来,随着农产品供求关系变化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农产品的消费已经由数量满足型转变为质量安全型,社会和公众更加地关注品质、营养和安全,期待更多绿色、生态、环保、健康、安全的农产品满足物质需求。

2017年,沂水农业将牢牢把握“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示范县建设为立足点,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持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不断丰富农业发展新业态,全力建设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现代农业。2017年全县拟新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经营主体6-10家,认证农产品8-15个,生产基地2万亩。力争形成以经济林果、葡萄、蔬菜和食用菌、粮食作物等优质特色农产品为重点的一批绿色环保、种养结合,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推动有机农业快速健康发展。具体工作中:

一、突出抓好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土地流转,发展以现代园区农业为重点的适度规模化经营,逐步实现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规模化发展的现代农业新格局。立足优势主导产业,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步伐,新发展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10处以上。

二、提升基地品牌建设水平。围绕“红色沂蒙、绿色沂品”主题,加大品牌整合和宣传力度,强化区域农产品品牌的开发、宣传推介和保护,引导品牌建设主体增强品牌意识,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和农产品商标注册,打造沂水优质农产品品牌形象,逐步形成品牌化效应。按照有机农业环境要求,本着“因地制宜、典型示范、先易后难、由点到面”的原则,选取自然环境良好、远离污染、交通便利的区域,突出特色,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机农业生产基地,积极推广高效的有机农业发展方式,着力推进优势农产品有机化生产。

三、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过程监管。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项目,推进县乡村三级监管队伍规范化化建设,统筹组织农业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关键环节、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农业生产过程各个环节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建立覆盖主要农产品的完整标准体系,不断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强化对生产过程的监管,严控投入品使用,加强种源管理,加强产品溯源认证管理,随机抽查追溯验证,保障“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突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合作社专业化生产的组织引领作用和家庭农场的示范带动作用。依托产业集群,完善龙头企业联农带农机制,积极构建农户、合作社、企业之间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将产业链、价值链延伸到农业,延长农产品加工链条,让农民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

五、推进科技服务创新。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技术标准转化为生产操作规程,创新形式,注重实效,精心组织开展各类专业培训,加强对生产企业、基地农户的技术指导和服务。继续推进现场检查、检测检验、许可审查、证后监管等制度机制改革,进一步提高业务工作效能。健全完善农技推广责任制度,发挥县乡农技推广机构的科技支撑作用,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继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育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制体系。继续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围绕实施乡镇当地支柱产业,针对农村科技带头人开展扶贫科技培训活动。协调有关科研机构、农业院校和相关部门建立农业技术服务队伍,聘请农产品认证机构工作人员及有关专家对认证农产品生产者提供技术指导。

六、加强政策扶持。对经营主体建设有机农业生产基地,产品通过“三品一标”认证其鲜销产品或加工产品规范使用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标志的,或到期续展认证的,给予认证奖励。

当前,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从政策环境来看,前不久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放在突出位置,狠抓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品牌创建、质量安全监管。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对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绿色农业发展做出了具体部署。从市场条件来看,随着城乡人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质量安全意识的不断增强,消费档次正在加快升级,对优质、安全、品牌农产品的有效需求快速增长,多层次、多元化、个性化消费需求已成大势,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成长空间。

泉庄镇生态环境优美,自然条件优越,发展绿色、有机农业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相信在县委、县政府和泉庄镇领导的正确领导下,以尹家峪村成为山东首个“中国有机产业发展示范村”为契机,高举泉庄镇有机产业大旗,生产有机产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建设有机产业村庄,打造生态泉庄的目标将会快速实现。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2017年6月12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邱波,承办责任人:李秀达,电话:2251631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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