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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提高现代农业园区发展质量的建议答复

索  引  号: 07-11-2017-000112 主  题  词: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沂农复字第19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17-07-11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17-06-12
标       题: 关于进一步提高现代农业园区发展质量的建议答复

C:计划解决

唐兆永、胡清华、段友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现代农业园区发展质量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为加快推动我县现代农业园区发展,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重点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

一是强化政策扶持,增强园区发展动力。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加快培植一批科技型创新园区,提高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的自我发展能力。积极推进政策机制创新,按照农业发展的布局板块、产业重点和产品结构,整合财政支农资金,及时调整扶持政策,突出对重点园区的支持。通过政府引导、项目带动,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工商资本投入现代农业,加快资本、人才、土地等生产要素向现代园区集聚。

二是突出园区带动,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坚持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依托规模化种养基地,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建设“生产+加工+科技”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充分发挥现代农业园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产业聚集发展,加快形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初具规模的主导产业群和优势产业带。

三是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提升人员素质。继续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结合农业生产实际,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素质。丰富培训模式,采取“案例教学+模拟训练”、“学校授课+基地实习”、“田间培训+生产指导”等方式,做给农民看、领着农民干,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规范性。

四是推进农业规模化发展。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本着因地制宜、集中连片、向园区集中的原则,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土地入股等多种形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五是积极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围绕优势主导产业,规划建设特色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配套建设物流配送中心和配送站点,建设较为完善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降低产品流通成本。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2017年6月12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邱波,承办责任人:李秀达,电话:2251631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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