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提高现代农业园区发展质量的建议答复
索 引 号: | 07-11-2017-000112 | 主 题 词: | 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农复字第19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17-07-11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7-06-12 | ||
标 题: | 关于进一步提高现代农业园区发展质量的建议答复 |
C:计划解决
唐兆永、胡清华、段友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现代农业园区发展质量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为加快推动我县现代农业园区发展,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重点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
一是强化政策扶持,增强园区发展动力。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加快培植一批科技型创新园区,提高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的自我发展能力。积极推进政策机制创新,按照农业发展的布局板块、产业重点和产品结构,整合财政支农资金,及时调整扶持政策,突出对重点园区的支持。通过政府引导、项目带动,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工商资本投入现代农业,加快资本、人才、土地等生产要素向现代园区集聚。
二是突出园区带动,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坚持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依托规模化种养基地,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建设“生产+加工+科技”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充分发挥现代农业园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产业聚集发展,加快形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初具规模的主导产业群和优势产业带。
三是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提升人员素质。继续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结合农业生产实际,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素质。丰富培训模式,采取“案例教学+模拟训练”、“学校授课+基地实习”、“田间培训+生产指导”等方式,做给农民看、领着农民干,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规范性。
四是推进农业规模化发展。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本着因地制宜、集中连片、向园区集中的原则,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土地入股等多种形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五是积极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围绕优势主导产业,规划建设特色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配套建设物流配送中心和配送站点,建设较为完善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降低产品流通成本。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2017年6月12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邱波,承办责任人:李秀达,电话:2251631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