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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乡镇农业园区道路建设的建议答复

索  引  号: 06-26-2018-000033 主  题  词: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沂农复字第1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18-06-26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18-06-07
标       题: 关于加快乡镇农业园区道路建设的建议答复

B:正在解决

申希花、张庆亮、隋夕坤、程金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乡镇农业园区道路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圈里乡流转土地3万余亩,共栽植金秋红蜜晚熟蜜桃2万余亩,整修了宽6米的园区农业生产道路50余公里,有效的促进了林果产业的发展。为进一步推进圈里乡现代农业园区的发展,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给予大力支持,重点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

一是加大部门资金项目和资源要素整合力度。把各类涉农资金“打捆”使用,形成合力,集中用于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重点扶持一批相关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基地、重点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最大程度发挥各类支农资金资源要素的聚合效应,提高项目建设标准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强化科技指导培训。加强县乡农技推广能力建设,逐步建立职责明确、服务到位、条件良好、充满活力的新型农技推广服务体系,通过专业培训、示范指导、送科技下乡等形式,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节水节种、农产品无害化生产等新技术,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在以后工作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成技术服务讲师团,多深入乡镇、田间农户,通过办班授课、示范讲解等向农民推广良种良法综合增产等技术。

三是加强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积极培育发展一批产品附加值高、规模大和带动能力较强的龙头企业,增强龙头企业带动优势产业发展的能力。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强化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能人等基地建设主体带动作用,促进现代农业园区的建设水平。

四是加强对县级现代农业园区的考核认定。对农业现场观摩前10名的园区授予“沂水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称号,重点打造一批精品园区,对一定数量的园区予以重点扶持,对示范性强、发展环境好、潜力大的重点区域、重点产业优先扶持。

五是加强对园区和品牌的奖补。对符合条件的优质农产品标准园、申报成功的三品一标认证和品牌创建成功的实施主体进行奖补,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的投向农业农村。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2018年6月7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邱波,承办责任人:李秀达,电话:2251631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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