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对偏远乡镇特色农业发展支持力度的建议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lyj2251631/2019-0000071 | 主 题 词: | 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农复字2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19-08-08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9-07-10 | ||
标 题: | 关于加大对偏远乡镇特色农业发展支持力度的建议答复 |
B:正在解决
张京春、王绍雷、隋夕坤、程金军、申希花、张庆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偏远乡镇特色农业发展支持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农业产业发展补助项目基本情况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近几年实施了2017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2018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农业产业强镇示范项目储备等工作,农业产业发展财政补助项目主要是扶持蔬菜、水果等优势特色产业的种植、加工、流通所涉及的项目建设,可申请相关资金扶持。其中2018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补助资金300万元,项目由12家主体新建冷库15座,新增储存能力4000吨。其中圈里乡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3个项目,共计补助62万元,用于蜜桃、苹果等当地特色水果贮藏。其中沂水县圈里乡南岱庄村唐王油桃专业合作社建设1座400吨组装式冷藏库,补助29万元;沂水县隆展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建设2座200吨组装式冷藏库,补助33万元。
二、农业产业发展补助项目扶持实施原则、补助对象
(一)实施原则
1、发挥主导产业示范带头作用,推进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完整产业链。重点支持项目县培育壮大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探索多种利益联结机制;打造终端型、体验型、智慧型、循环型及多业态复合型等农业“新六产”融合发展模式;总结推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典型。
2、加快农产品储藏、保鲜、农产品加工等设施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实施区域和扶持对象逐步向现代农业示范区、新型经营主体倾斜,推进集中连片建设;通过资金补助、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等措施,鼓励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社会资本投入到农产品加工领域。
(二)补助对象
管理规范、运营良好、联农带农能力强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发展专业水平高、服务能力强、服务行为规范、覆盖农业产业链条的生产性服务组织,以龙头企业为引领、以合作社为纽带、以家庭农场为基础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产业基础良好、发展前景足、引领动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三、申报要求
1、符合当地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
2、资源优势突出,区域特色明显。
3、市场潜力较大,辐射带动能力强,显著带动农民增收,预期效益好。
4、建设方案先进科学,产品技术和工艺路线合理。
5、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要求,有利于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农业生产规范要求;产品质量安全可靠,达到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
6、投资估算合理,自筹资金来源有保障,筹资方案可行。
7、土地流转用地或项目建设用地手续合法。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发展培育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成员提供信息、技术、销售等服务开展生产,增加合作社的凝聚力;大力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模式,在不断规模提升合作社运营水平的基地上,积极引导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实行对接,龙头企业通过合作社建立稳定的原料基地,全链条参入农业生产,合作社通过龙头企业发展订单农业,为农民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
(二)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加工流通和直供直销
以当地主导农业特色产业为依托,通过生产经营合作、土地股份合作等方式,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完整产业链,形成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利益共同体。
(三)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合作社或家庭农场联合建设原料基地和营销设施
通过订单生产、合作协议、产供销对接等方式,强化一二三产业的有机融合,形成完整产业链。重点探索形成长期稳定的购销关系和合理的农产品购销价格,逐步建立一二三产业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10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邱波,承办责任人:张玉栋,电话:2251631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