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水利、农电、生产路等基础工程、设施投资的建议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lyj2251631/2021-0000066 | 主 题 词: | 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农复字第16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21-07-29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06-30 | ||
标 题: | 关于加大水利、农电、生产路等基础工程、设施投资的建议答复 |
B:正在解决
王知爱、张婷婷、王升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水利、农电、生产路等基础工程、设施投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提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国家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一是进一步拓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高标准农田建设已成为一项重要的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举措,建设内容涵盖农田灌溉水利设施建设和维修、生产路建设等各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内容,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简化、规范项目建设程序,拓展项目建设内容,推动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二是进一步扩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国家每年都安排专项资金不断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并提出了明确的建设目标,到2022年,全国要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山东省也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扛稳扛牢农业大省的责任,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坚实支撑。到2020年,全省建成5982万亩高标准农田;到2022年,建成6500万亩以上高标准农田,稳定保障1000亿斤以上粮食产能;到2025年,力争建成8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到2035年,全省高标准农田数量、质量进一步提高,粮食安全保障基础更加坚实。随着建设力度的加大,我县也将积极落实符合立项条件的地块和区域建设高标准农田,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
三是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投入保障。上级已出台有关文件,要求建立分级负担、合理保障的农田建设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省级财政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并承担地方财政投入的主要支出责任,各市、县(市、区)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落实支出责任,确保按国家确定的投资标准足额落实配套资金。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进一步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力度。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核定、调剂和收益分配机制,以新增耕地、新增产能、质量提升等收益作为债券偿还来源,鼓励市、县(市、区)政府发行债券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以财政资金为引导,鼓励支持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创新适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金融贷款产品,采取政银担合作模式,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30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武峰,承办责任人:孙照青,电话:251631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