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034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 07-04-2017-000049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发布日期: | 2017-07-04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7-07-04 | ||
标 题: | 对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034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
杨明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基层组织服务能力,建设便民代办服务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家、省、市各级提出明确要求,要不断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加快推进基层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推行便民服务免费代办制度。我县根据上级要求,积极将便民服务向乡镇、社区(村居)延伸,构建县乡村一体、优质高效的代办服务网络,但是与群众的要求相比,基层代办服务平台在联系和服务群众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根据上级要求和提案精神,在便民代办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将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快推进社区(村居)便民服务室建设,实现便民服务全覆盖
根据市里统一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按照“因地制宜、便捷实用”的原则和“十个一”标准(即一个场所、一块牌子、一套制度、一本台帐、一部电话、一台电脑、一名代办人员、一本服务手册、一个服务公示栏、一张便民服务卡)积极推进社区(村居)便民服务室建设,在所有新建社区和有条件的行政村建设满足群众办事需要的便民服务室或代办点,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党员服务、审批服务、咨询服务和便民服务等事项全部纳入代办范围,确保事事有人管、村村有服务,实现便民服务全覆盖,打造县乡村“三位一体、上下连通”的便民服务体系。
二、强化社区(村居)便民服务功能,让群众办事更省心
按照《加强基层代办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健全“集中受理、全程代办、及时反馈”的代办服务运行机制。在便民服务室(代办点)配备专兼职代办员,明确代办事项和代办流程,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通过定点坐班、上门代办、集中代办等多种方式,严格按照“申办、受理、代办、回复”四个环节,为群众办理各类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确保群众办事能“找到人、办成事、不跑空路”,真正将便民服务惠及基层群众。按照《2016年度全县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办法》有关规定,基层代办服务工作列入全县政务服务工作进行考核,县政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每月对镇街审批服务办件和代办件进行随机抽查回访,用倒逼机制进一步提高代办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基层便民服务的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平。
三、加快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搭建便民利民的代办服务网络
根据省、市、县关于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有关要求,我县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实现省市县互联互通。在前期编办牵头组织将各单位行政许可事项录入政务服务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镇村审批服务事项,建立事项办理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网上申报、网上办理,充分发挥便民服务室(代办点)在证照验证、代收件、代收费等方面的优势,为网上政务服务提供有力支撑,构建“社区(村居)代办员收集、镇代办窗口审核上报、县代办中心协调办理”的三级代办服务网络,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感谢您对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