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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85号委员关于办理采砂证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yishuixzwfwzx2227736/2020-0002365 主  题  词: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提案〔2020〕第185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日期: 2020-09-25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0-09-25
标       题: 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85号委员关于办理采砂证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沂审服发〔202042

 


李世明、相其祝、刘好贞、李富军、安丰海、韩军、刘克涛、陈国成、马永明、吴世磊、冯培辅、刘成国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办理采砂证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采砂证办理的问题

河道采砂管理是保护江河湖泊的重要内容,也是保证河道行洪、排涝安全的重要举措,无序开采、乱采乱挖易造成河床高低不平、河流走向混乱、河岸崩塌,严重影响河势稳定、桥梁安全。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20192月,水利部下发了《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19]58号)文件中明确要求,河道采砂许可应以批复的采砂规划、年度采砂计划为依据,依法依规进行,对于采砂规划不到位、现场管理责任人不到位、日常监管措施不到位,无可采区实施方案、堆砂场设置方案及河道修复方案的,不得许可河道采砂。

因此,有采砂任务的县级管理河道应编制河道采砂规划,从而保障采砂证办理依法依规进行。

二、关于河道采砂与河道综合治理结合的问题

河道综合治理需要涉及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审批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两个许可事项。要以水利基建项目为依托,需具备基建项目可研文件批复、核准或备案,需要编制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含地质等方面专题报告、概算附件等)及其施工图纸,防洪影响评价报告、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等材料。

因此,采取与河道综合治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河道采砂,以拥有或争取上级河道主管部门的水利基建项目为前提。

 

 

       

                                         2020925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田海涛 承办责任人:孟庆果  电话:2210181

抄送:县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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