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农业农村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
索 引 号: | yishuixlyj2251631/2021-0000238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24-04-15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2023-05-30 | |
标 题: |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 |
为做好台风、暴雨洪涝、干旱等引发的突发性重大农业自然灾害的预防,提高我县农业自然灾害的防灾救灾工作水平和应急响应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生产自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以及《山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重特大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台风、暴雨洪涝、干旱等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轻损害
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将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农业生产和农民的经济损失。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农业自然灾害的防灾救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有效组织实施农业抗灾救灾工作。
(三)快速反应,果断处置
坚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一旦发生农业自然灾害,各单位应快速响应,果断处置,科学开展抗灾救灾,做到早部署、早落实。
(四)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注重平时预防和灾害规避,加强农业自然灾害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强化应急防范,提高农业防灾救灾能力。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沂水县农业农村局防汛防台抗旱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主任,农技中心主任任副主任。
(二)相关科室抗灾救灾职责
办公室:做好应急响应等级张贴,以及汛期值班、应急响应等后勤保障工作;利用电视、网络、微信等信息平台,及时发布灾情动态、防灾救灾等各类信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协助灾情统计、防汛防台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种植业管理科:承担应急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管理,组织研究提出农业抗灾救灾工作计划、措施,负责做好灾情统计工作。指导灾后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工作。
人事科:主要职责是对有关科室防灾救灾职责履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及处理。
财务科:负责灾后补助资金申报、提出救灾资金安排意见;负责救灾资金监督管理,为防汛防台应急提供资金保障;负责国有资产的防汛安全管理。
农业农村办公室:监督指导开展农家乐(民宿)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监督指导乡镇、街道做好农家乐(民宿)防灾救灾工作。
基建科:指导农田防灾救灾工作,加强农田抗灾能力建设,做好农田排水畅通工作;指导灾后农田基础设施损毁修复工作。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加强灾害期间的农资市场监管,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和坑农害农行为。
产业化站:负责监督指导农业龙头企业的抗灾救灾工作。
合作组织站:负责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抗灾救灾工作。
农技站、蔬菜站:负责指导农作物灾前抢收抢护和灾后恢复生产,指导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
种子管理站:开展救灾种子储备,及时调剂、调运救灾应急种子。
土肥站:做好灾后恢复生产土壤肥料技术指导。
植保站:负责监测灾后农作物病虫害发生动态,发布预警信息和防治意见,指导灾后植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
果茶站:负责指导水果、茶叶、花卉等农业防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农机站:指导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农机防灾救灾和灾后农机具修复技术指导,指导做好农机防灾救灾物资的储备和抢收抢种的农机作业服务。
畜牧兽医站:提出畜牧业灾前预防与灾后复产技术意见;负责指导开展灾后消毒、免疫、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其他科室根据工作需要,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三)建立应急处置小分队
主要职责应对突发性应急处置工作,抽调各科室人员建立应急处置小分队,由局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应急办公室指挥,提高防灾救灾应急抢险处置能力。
(四)健全应急值守制度
根据应急响应要求,实施局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相关科室按照全局统一部署,落实人员参与应急值守工作。
四、预防预警
(一)预警信息
每年的4月15日至10月15日作为防汛防台抗旱的重点时期,我局在得到县防指、应急部门的预警信息和各乡镇(街道)农业重大灾害发生情况的信息后,立即进行分析研判,根据可能的危害程度开展预警行动。
(二)预警报告
当收到台风、暴雨洪涝、干旱等预测预报时,立即发出农业灾害预警。
(三)预防控制
1、思想准备。不断完善农业防灾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有关单位和农民的防灾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预案准备。根据重大自然灾害的发生规律,修订完善不同类型灾害的应急预案,确定防御重点。研究制定关键时段、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农业防灾减灾、恢复生产措施。指导灾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适应性种植,提高农业生产的避灾能力。
3、技术准备。积极组织培训,推广农业防灾减灾技术,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指导。
4、适时防控。根据灾害预测预报,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立即组织、指导农民因地制宜采取排涝、覆盖、灌水等相应防范措施。
五、灾害分级和应急响应
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响应分为四级,从低到高依次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特别重大)。响应等级启动后应及时张贴标识。
(一)Ⅳ级应急响应
应急办公室主任组织召开成员会商会议,派员参加县防指会商,按规定向县防指报告工作动态。各职能单位做好各项通知、检查工作,落实防台防汛各项准备工作。
(二)Ⅲ级应急响应
1、应急办公室主任组织召开成员会商会议,加强灾情调查和救灾指导,将情况报告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副组长轮流值班,派员驻县防指会商、值班,按规定向县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2、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派出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动员和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意见。
4、帮助受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物资。
5、对灾区的动物疫情及时指导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和扑灭措施,疫情严重时,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Ⅱ级应急响应
1、领导小组组长召开全体成员会商会议,研究部署抗灾应急工作,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副组长轮流值班,派员驻县防指会商、值班,按规定向县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2、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适时派出指导组深入灾区调查了解灾情,指导帮助灾区开展农业救灾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意见。积极争取救灾资金及灾后重建项目,做好分配下达。
4、帮助受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物资。
5、对灾区的动物疫情及时指导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和扑灭措施,疫情严重时,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Ⅰ级应急响应
1、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召开全体成员会商会议,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安排部署应急抗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轮流值班,派员驻县防指会商、值班,按规定向县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2、领导小组派出指导组,深入灾区调查了解受灾情况,指导灾区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3、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意见。积极争取救灾资金及灾后重建项目,做好分配下达;
4、帮助受灾地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物资;
5、对灾区的动物疫情及时指导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和扑灭措施,疫情严重时,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响应变更和终止
根据灾害的发展趋势和对农业生产影响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当收到县防指响应终止或当收到气象部门发布的预报显示灾害对农业生产无明显影响的信息时,宣布响应终止。
(六)灾情信息报送
1、灾情信息采集。采集内容包括农业自然灾害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受灾、成灾、绝收面积等情况;灾后动、植物疫情发生情况及预测等。
2、灾情信息报送。灾害发生后,指定科室、专人归口统一上报信息。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或涉及人员伤亡的应立即上报。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掌握详细农业重大灾害信息的,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并补报详情。灾情信息由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县防指审核发布。
六、灾后处置
(一)加强求助,尽快恢复生产
加强对受灾地区农业生产的技术服务,组织指导受损农田和农业基础设施修复,指导灾区农民群众尽快恢复生产。协调组织农业生产资料的调剂调拨,积极争取灾后恢复生产所需资金。组织技术人员对投保农业灾损情况进行评估,协助政策性保险机构做好善后保险赔付。
(二)加强总结,指导今后工作
认真开展灾害损失、发生原因和后续影响的评估分析,总结灾害预防处置经验,分析存在问题,落实改进意见建议,探索形成防灾避灾的有效措施和长效机制。
七、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本预案由县农业农村局制定与解释,报县防指备案。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