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气象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 yishuixqxj2251531/2022-0000053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气象局 | 发布日期: | 2022-06-07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气象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按照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结合沂水县气象局工作实际,我局稳步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并坚持依法依规、规范运作,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以及工作任务。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坚持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确保政务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可信,防止弄虚作假行为。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二、主要内容
1.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
做好政策法规、重要文件公开工作,定期对制定实施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2.及时公开本单位基本情况。
主动做好单位职责、领导分工、机构设置、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开,实时更新相关信息,形成常态化工作信息公开机制。
3.及时做好重点领域工作公开。
气象预警信息及重要天气预报等服务信息及时发布。
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包括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时公开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
凡涉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特别是重大决策信息、气象法律法规、重要天气、重大灾情、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等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
三、监督保障
1.实行政务公开责任制。
相关科室担负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责任,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2.强化监督管理。
政务公开工作要与其它业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调度、同步检查,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3.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