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
索 引 号: | yishuixzwfwzx2227736/2024-0000532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4-09-19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 |
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
沂审服市场撤销字〔2024〕054号
牛四峰:
你于2020年8月7日取得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编号:371323198103016913)已被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撤销,因在首次发证期间存在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你2024年6月26日取得的复审证件(编号:371323198103016913)一并撤销。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徐晓林
联系电话:2210660
联系地址: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科
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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