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玉邦商贸有限公司拟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公告
索 引 号: | yishuixzwfwzx2227736/2024-0000531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4-09-25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玉邦商贸有限公司拟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公告 |
沂水玉邦商贸有限公司拟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公告
沂水玉邦商贸有限公司及其利害关系人:
接投诉人投诉沂水玉邦商贸有限公司冒用其身份信息进行登记注册,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调查核实,该公司冒用朱晓郎身份信息取得公司设立登记,事实基本清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对沂水玉邦商贸有限公司设立登记【行政许可编号:(沂水)登记内设字[2018]第001881号】作出撤销决定(详见附件)。
对拟撤销登记决定(沂审服市场拟撤销字〔2024〕055号),沂水玉邦商贸有限公司及其利害关系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现通过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依法公告送达,公告期为三十日。如要求陈述、申辩或举行听证,请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
行政许可拟撤销决定书
沂审服市场拟撤销字〔2024〕055号
沂水玉邦商贸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 2018 年 08 月 17 日取得的设立登记决定【行政许可编号:(沂水)登记内设字[2018]第001881号】,经查,你(单位)冒用朱晓郎身份信息取得公司设立登记,事实基本清楚,你(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本机关拟撤销你(单位)公司设立登记行政许可。
你(单位)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利,也可以要求举行听证。如要求陈述、申辩或举行听证,请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你(单位)自动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曹丽丽
联系电话:0539-2210660
联系地址: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科
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