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经营加厚农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农资经销商的通知
索 引 号: | yishuixlyj2251631/2024-0000157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24-11-04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征集经营加厚农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农资经销商的通知 |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地膜科学应用与回收相关文件精神,加快全县加厚农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力度,现在全县范围内征集一家农资销售商(试点)进行两种地膜的示范推广。
一、征集条件
1、有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的农资公司(含50万元),且经营五年以上并能销售塑料制品;
2、在四十堡镇、院东头镇和许家湖镇三个乡镇,每个乡镇有不少于5个分销点;
3、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参与过政府招标项目,且无重大违法记录;
4、有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并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保;
5、与农地膜生产厂家签定过代理协议或取得过授权资格。
二、推广应用范围及补贴
1、在四十堡镇试点推广用于花生和其它适宜农作物的全生物降解地膜,(符合GB/T35795-2017国家标准的全生物降解地膜),面积0.5万亩,每亩补助90元;
2、在许家湖镇和院东头镇试点推广用于生姜和芋头及适宜的其它农作物加厚高强度地膜(符合0.015毫米及以上的加厚高强度地膜或0.01毫米以上不含0.01毫米,且具备同等强度的地膜),面积2万亩,每亩补助30元。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报时间: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10日(5个工作日)
请将上述材料整理成册送至沂水县农业农村局环保站(沂水县沂蒙山东路18号)
联系人:闫站长 13054910026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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