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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沂水县饲料兽药生产及兽药经营企业分级评定结果的公告

索  引  号: yishuixlyj2251631/2022-0000002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2-01-24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2021年度沂水县饲料兽药生产及兽药经营企业分级评定结果的公告

按照《山东省饲料兽药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分级管理办法》《临沂市兽药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信用分级管理办法》规定,我中心对全县取得《饲料生产许可证》《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兽药生产许可证》及《兽药经营许可证》的饲料兽药生产和兽药经营企业实施了分级评定工作。现将2021年度饲料兽药生产和兽药经营分级评定结果公告如下。

一、分级评定情况

(一)饲料兽药生产企业:截至2021年12月,我县共有饲料、兽药生产企业40家,年度评价优秀企业(A级)12家,占全部企业总数的30%;良好企业(B级)21家,占比52.5%;一般企业(C级)5家,占比12.5%;因企业2021年6月30日后取得《饲料生产许可证》,未评定级别企业2家, 占比5%。

(二)兽药经营企业分级评定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我县共有兽药经营企业59家,评分85分(含)以上企业16家,评定为A级;评分60(含)-85分企业28家,评定为B级;评分60分以下企业9家,评定为C级;因企业2021年9月1日后取得及企业准备注销《兽药经营许可证》,未评定级别企业6家.

二、结果公示

分级评定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企业可以提供证据材料,要求重新评定,超过公示期的,不予受理。最终分级结果以省市公布为准。

公示日期:2022年1月24日至2022年1月29日

联系电话:0539-2313697

附件:

1、沂水县2021年度饲料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分级评价结果;

2、沂水县2021年度兽药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分级评价结果;

3、沂水县2021年度兽药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信用分级评价结果。

沂水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2022年1月24日

附件【附件2:沂水县2021年度饲料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分级评定结果(公示).xls
附件【附件1:沂水县2021年度饲料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分级评定结果(公示).xls
附件【附件3:沂水县2021年度兽药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信用分级评定结果(公示)(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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