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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素质农民培育申请指南--沂水县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yishuixlyj2251631/2021-0000262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1-07-19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1-07-19
标       题: 高素质农民培育申请指南--沂水县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为做好全县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根据《临沂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临沂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农科教字〔202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对临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进乡村振兴“三步走”为主线,以农业增效、农村繁荣、农民增收为切入点,以服务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为导向,围绕“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按照“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原则,突出抓重点、抓要害、抓落实,优化课程设置,创新培训方式,分层分类施教,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养,打造适应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急需的高素质农民队伍。

二、目标任务

围绕保供、衔接、建设、要害、改革等重点任务,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为重点,加快培养各类乡村振兴带头人。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2021年全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继续按省、市、县分层分类开展。全县培育任务610人,其中省级培训73人,由省农广校承担,重点开展各类带头人示范性培训;市级培训66人,由市级农民培训机构会同退役军人事务局、妇联、共青团、浙大山东农研院等部门共同组织,重点开展退役军人、高素质女农民、乡村振兴青年先锋、长三角城市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带头人创新创业等专题培训;县级培训由市县两级农民培训机构承担,重点开展果树、生姜和骨干农机手培训。具体各乡镇(街道)培训任务指标见附件。

三、实施要求

(一)创新培育内容形式。根据培训需求与培训类别分别制定“订单式”、“差异化”培训计划,依据农业生产季节,合理设置培训时长,强化训后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要顺应农民的新期盼、新需求,开展集种养、加工、销售、品牌、物流、管理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培训,同时将转基因科普、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党史学习等内容纳入培训计划。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综合采用课堂教学、实习实践、线上培训、案例观摩等多种培训形式,加大“走出去”培训力度,实地学习外市外县先进典型和模式。充分发挥好区域内优质教育培训资源,依托农民田间学校、实训基地及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企业、家庭示范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平台,积极开设田间课堂,拓展实训领域,提高实习实践在培训中的比重,生产技术培训以实训为主。加大在线教学力度,用好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山东省农民线上教育培训系统等现有在线学习平台,探索利用天天学农新平台开展线上教学试点工作,真正实现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提高培训针对性和质量效果。

(二)强化培育体系建设。以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广校)等专门培育机构为培训主体,统筹利用好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各类资源。充分发挥农广校农民教育培训主体力量作用,积极开展摸底调研、组织实施、系统管理、项目指导等工作,协助做好监督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发挥科技优势,为高素质农民提供技术培训和跟踪服务指导。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建设实训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等教育培训场所参与培育工作,为农民教育培训提供各类便捷服务。

(三)注重培训能力建设。继续推进培训基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把技术培训与生产周期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学以致用、教学相长。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遴选优化农民教育培训讲师团成员,继续加大师资培训力度,提升教师教学水平,为培训工作奠定师资基础。巩固管理者队伍,增强统筹协调、组织管理、教学教研、开拓创新能力。加强线上线下课程开发和规范化建设,将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大政方针、农业产业发展形势趋势、农业安全生产、农担融资及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扶持政策等纳入培训课程。支持发挥农村“土专家”“田秀才”“传统艺人”的作用,探索“师傅带徒”培养模式,有效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

(四)加大人才培养服务。强化训后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持续跟踪农民训后产业发展,开展政策宣讲、项目推介、技术指导等延伸服务。加强与金融部门沟通协调,积极对接金融信贷,鼓励农业信贷担保公司面向农民开展符合规定的信用贷款担保业务,支持农商银行面向农民开展相关信贷业务,帮助农民解决产业发展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指导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产业联盟等发挥作用,帮助农民抱团发展、协作发展、互补发展。支持并组织高素质农民参加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展览展示、创业创新项目路演、专业技能大赛等活动,搭建交流平台,促进互学互助。继续做好高职扩招政策宣传,鼓励高素质农民报考职业院校,促进农民终身学习,持续更新知识提升能力。继续组织农民职称评审,培育高素质农民带头人,引导学优争先,实现由“干得好”向“带得好”提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培育实施

(一)安排部署。制定并上报实施方案,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二)确定培育培训机构。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广校)为项目培育机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根据省市要求,高素质农民集中培训由市级以上农民培训基地承担。根据农时季节,协调基地时间,选择山东蒙山龙雾茶业有限公司、沂源越水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蒙阴县岱崮地貌拓展服务中心、临沂沂州府等培训基地开展集中培训。实习实训和现场教学组织学员到省内外实训基地、先进农业产业园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地开展实操演练、案例教学,提升学员技能水平,拓宽发展思路,学习发展经验,提升发展能力。

(三)遴选培育对象。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由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等现代传媒手段,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和摸底调查,遴选年龄在16周岁以上,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和能吃苦、肯干事、想创业、盼致富的农村创新创业青年。三年内参加过培训的学员原则上不再参加县级培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村组推荐、县乡审核的形式进行学员选拔。准确掌握培育对象的产业规模、从业年限、技能水平和培训需求等信息,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库,组织县内有意愿、有需求、有基础,符合条件的农民,填写《高素质农民培育个人申请表》,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报名参加培育。

(三)制定培育计划。培育机构要按照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培育规范和省市实施方案要求,从培育对象、培育时间、培育内容、培育方式、教师遴选、教材选编、组织实施、跟踪服务、总结评价等方面,制定简单明了、操作性强的培育计划,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查批复后实施。

(四)确定培训内容和教材。根据培育计划,培育机构按照不同的培育类型进行不同培训内容的设置和学时安排,各专业课程包含综合素养课(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农业通识、农业农村政策法规、文化素养等)、专业技能课(主要包括乡村治理、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营管理、电商营销、绿色发展等)和能力拓展课(由培育机构根据培育对象和培育目标自行设计)三大模块。培育机构也可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和安排课程内容和学时。培训教材按照“规范、先进、实用”的原则,选用高质量教材。

(五)遴选优秀师资。按照师资队伍建设要求和主导产业培育发展方向,从县农技、农机等单位选择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双师型”专家,特别要吸收农业生产一线的土专家、田秀才和经过知识更新培训的基层农技人员,充实农民培训师资库、土专家信息库、讲师团和导师团,培育机构要根据各培育班的对象和内容,从师资库中挑选适合的专家授课。

(六)开展规范培训。培训班实行班级管理制度,培训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培训班组织管理和教学辅助。县农业农村局对培训情况实施过程监管和质量评价。培训班按类型、分产业设班,每期培训班原则上不超过100人,培训时间不少于92学时。其中,进阶提升培训不少于40学时,生产技能培训不少于40学时,跟踪服务线上学习不少于12学时(利用天天学农学习平台学习)。培育机构要按班建立规范统一、填写完整、内容真实的学员台账,培训班结业前,开启并动员和组织培训学员通过“云上智农”手机APP对培训效果、组织管理、师资课程、培训基地进行独立在线评价。

(七)组织考试评定。通过过程评价(包括学习期间出勤情况、遵守纪律情况、课堂表现情况、学习任务完成情况等)与理论考试(对理论教学结果采取笔试等方式进行)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价学员学习成果,合格者颁发高素质农民培训结业证书。

(八)做好总结验收。培训结束后,培育机构要从工作总体情况和主要成效、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主要经验做法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撰写总结报告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并健全培育档案,迎接省市县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把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指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确保任务落实。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将农民教育培训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统筹推进、系统部署。确定县农广校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方案制定和实施,制定分类培育计划,做好信息采集、组织培训和跟踪服务等工作;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积极配合做好培训组织、教学及后续跟踪服务,共同抓好项目实施。加强与人社局、妇联、共青团、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培育工作合力。

(二)做好疫情防控。要充分认识在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责任性。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求,全力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有关精神,认真做好培训期间的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培训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具体防范到位。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灵活调整培训时间和方式。

(三)加强工作监督与信息化管理。落实落细《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的工作要求,对标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中的高素质农民培训指标任务,加强培训全过程监管,提高参训农民满意度。要充分利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培训在线监管和绩效评价,及时组织参训农民对培训教师、培育基地、培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线上评价,实现参训农民基本信息100%入库。

(四)严格资金使用。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钱随事走”的原则,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全过程的支出,资金实行专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挤占、截留、挪用资金情况。

(五)加强宣传推介。要注意总结挖掘高素质农民培育过程中的好经验、好模式、好典型,特别要注重发挥高素质农民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中的示范带动作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新媒体开展宣传报道,讲好高素质农民成长成才故事,大力弘扬“学习光荣、素质高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报名热线:0539-2251631

地址:沂水县沂蒙山东路15号山东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沂水分校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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