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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申请指南--沂水县2021年小麦、玉米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yishuixlyj2251631/2021-0000250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1-12-03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1-12-03
标       题: 农业保险申请指南--沂水县2021年小麦、玉米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有效地推进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不断提升农业应对灾害风险的能力,推进我县农业保险工作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国保监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马铃薯种植保险条款》等6个种植保险条款的通知(鲁农财字〔2018〕15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鲁财金〔2017〕2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构建和完善农业生产风险保障服务体系为主线,以保障粮食安全为重点,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和“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支持政策,逐步健全农业保险制度,为农业生产提供自然灾害风险保障,促进农业安全生产。

二、保险作物、责任及承保公司

(一)保险品种。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为小麦、玉米。在农民自愿参保的前提下,做到愿保尽保。

(二)保险责任。按照中国保监会、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型农业保险产品条款拟订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15〕25号)要求,种植业保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热害等自然灾害,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等意外事故,以及病虫草鼠害等。其中,洪水、内涝、风灾、雹灾、热害、冷害等直接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率达到20%(含)以上的;干旱、流行性或爆发性病虫草鼠害以乡镇为单位,损失率达到30%(含)以上的;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和火灾按实际发生面积。

(三)承保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沂水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沂水支公司。

三、保险设置

(一)保费标准、保险金额。小麦:保险费18元/亩,保险金额450元/亩;玉米:保险费18元/亩,保险金额400元/亩。

(二)农户保费缴纳。中央、省、市财政补贴80%,其余20%由农户承担,即农户每亩小麦缴纳保险费3.6元,每亩玉米缴纳保险费3.6元。

(三)赔付标准。小麦苗期至越冬前,最高赔付标准为每亩保费金额*60%;越冬期至抽穗前,每亩保费金额*80%;

抽穗期至成熟期,每亩保费金额*100%;投保作物损失率在80%(含)以上应视为全部损失。

玉米幼苗期,最高赔付标准为每亩保费金额*60%;小喇叭口期至大喇叭口期,每亩保费金额*80%;灌浆期至成熟期,每亩保费金额*100%;投保作物损失率在80%(含)以上应视为全部损失。

四、工作程序

(一)保险期限及签约、理赔时间。保险期限为乡镇代办机构收到农民保费后至作物收获。保险签单截止日期:小麦为每年1月20日前,玉米为每年7月15日前。理赔结束时间:小麦最迟为每年8月31日,玉米最迟为每年11月30日。

(二)保险合同签订。由乡镇统一组织,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以村为单位统一投保、统一签单(附承保到户清册)。保险合同按品种(小麦、玉米)分别签订,保费按品种分别缴纳,不得合并。

(三)公示参保农户名单。以村为单位,在村委“政务公开栏”公示参保农户姓名、参保作物、参保面积、保费缴纳数额、保险金额五项内容。发生损失理赔后,在“政务公开栏”公示受灾农户姓名、受灾品种、灾害程度、受灾面积、理赔数额。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四)保险运作。承保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承担农业保险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保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履行赔付责任。

(五)勘查定损。参保农作物出险后,被保险人要及时向村委会报告,村委会在24小时内向乡镇“三农”保险服务站(农技站)报案,乡镇政府在24小时内分别报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和承保公司。承保公司及时组织投保人填报《损失清单》,在48小时内负责联合农业等核损理赔人员赴现场查勘,出具《灾害损失报告书》作为理赔依据。承保公司填写《初步定损清单》后,报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备案。勘查定损要具体到受灾农户。

(六)理赔资金支付。受灾农户赔偿资金确定后,由承保公司通过齐鲁惠农“一卡通”免费直接支付给受灾农户。承保公司必须在当年度完成受灾赔付,不得跨年度赔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保险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程序复杂,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农业保险工作的组织协调,协助承保公司做好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动员各方面力量,有针对性地加大对农业保险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的宣传,引导广大农户自愿投保,尽量做到愿保尽保,提高投保率。

(三)规范档案管理。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建立参保农户投保清册。承保公司要做好承保、理赔档案的基础资料和相关文件的建档保管工作。

(四)严格工作程序。针对目前小麦、玉米保费收取操作成本较高的实际情况,为减少收费次数、降低操作成本。今年小麦、夏玉米保费合并在一起收取,即每亩收取7.2元(小麦、玉米各3.6元),春玉米保险费单独收取,每亩3.6元。各乡镇(街道)务必将小麦、玉米保费于2021年3月1日前打到承保公司账户上。承保公司要严格依法规范经营,切实履行责任,提高服务水平。同时,要简化承保理赔手续,理顺操作流程,及时查勘现场,按保险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赔款,为参保农户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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