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 yishuixlyjxglj2251861/2020-0000010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 | 发布日期: | 2020-03-16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0-03-16 | ||
标 题: | 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农业农村厅、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根据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县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决定自即日起到2020年5月底,在全县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执法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决整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问题,切实提高安全红线意识、提高风险防控效能、提高安全管理能力、提高事故防范效果、提高安全治理水平,严防各类农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确保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目标:提高安全治理水平,严防各类农机安全事故发生。工作措施:落实《山东省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农机安全管理指导规范》有关要求,规范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台账,落实各项工作措施。重点整治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点、农机库棚、田间场院等重要农机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检查农机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装置、夜间反光装置等。落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快老旧农机淘汰,减少安全隐患。完成时限:2020年5月30日前完成。(牵头单位:县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县农业农村局)
(二)加大乡村道路安全检查。工作目标:严防各类农机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措施:县农机中心联合农业农村局、公安交警部门加大乡村道路安全检查,严厉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驾驶、超载超速、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脱检漏审、拼装改装机械、伪造变造证照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检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围绕农业机械超期服役、违规作业以及组织实施跨区域耕播、收割作业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落实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公安部门关于开展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巩固提升有关要求,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全面收缴违规发放的变型拖拉机牌证。完成时限:2020年5月30日前完成。(牵头单位:县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县农业农村局、县交警大队)
(三)大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工作目标:确保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达到100%。工作措施:行政审批局进一步加强牌证的审批管理;本着服务群众原则,农机部门及时组织开展农机检审活动。完成时限:全年。(牵头单位:县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县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抓好农机行业安全生产“三到位”工作落实。工作目标:提高风险防控效能,提高安全治理水平,提高安全生产能力和素质。工作措施:梳理修订农机事故应急预案,加强预案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备,规范农机事故处理方式。加强农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生产能力和素质。巡回开展农机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形成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手积极参与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完成时限:2020年5月30日前完成。(牵头单位:县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县农业农村局、县交警大队)
三、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从即日起至2020年5月底。分为三个阶段开展: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0 年 3 月 11 日前)
县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制定印发《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深入开展全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作出安排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3月11日至 2020 年 5 月底)
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能尽快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跟踪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万无一失。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农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等工作,形成监管合力,依法从严从快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三)“回头看”和专项巡查阶段(2020 年 5 月下旬)
1、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对全县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
2、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特别是对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建立有力有效抓落实的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四、整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把开展好专项行动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具体行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政治站位不高、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监管执法宽松软等问题。
(二)落实工作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切实管好职责范围内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下沉一线,盯紧现场,确保重大风险防得实、控得住、管得好,严防各类农机事故发生。
(三)严格执法检查。加强对重点地区、重要场所和重要农业生产环节的农机安全监管和事故防控,要采取多种执法、暗访抽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公安交警、农业农村、应急、农机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开展农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等工作,形成监管合力,依法从严从快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宣传引导。结合农村实际,积极组织人员利用乡村庙会、集市,采取发放宣传品、播放宣传片等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农机法律法规知识,充分利用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拓展宣传广度。加强对农机操作人员的培训、明确农机操作规程,动员和组织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手积极参与到专项行动中,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五)加强信息报送。农业农村局、交警大队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一名联络员,报农机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办公室,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农机中心牌证科。做好活动信息报送,自3月11日至5月底,于每周五上午10:00前,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局、交警大队将专项行动有关情况及附件1、附件2报到专项行动办公室邮箱,由专项行动办公室汇总后报到县安委会办公室。
( 联系人:张维超 电话:15753929626 办公室邮箱:ysxnjjpzk@ly.shandong.cn)
沂水县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
2020年3月12日
附件1:
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隐患排查整改台账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月 日- 月 日)
检查时间 |
检查单位 |
安全隐患 |
整改时限 |
整改情况 |
整改措施 |
填报人 |
整改责任人 |
填报单位签字:
检查范围:辖区内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网点、农机库棚、农机生产作业场所等部位。
附件2:
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调度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工作情况 |
检查单位(家) |
一般隐患(条) |
已整改(条) |
重大隐患(条) |
已整改(条) |
立案(起) |
拟罚款金额(元) |
停产整顿(家) |
关闭取缔(家) |
采取刑事措施(人) |
本周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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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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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措施及存在问题(可另附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