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扎实推进土地流转,铺实乡村振兴“土”路子
索 引 号: | yishuixlyj2251631/2023-0000091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23-05-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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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沂水县扎实推进土地流转,铺实乡村振兴“土”路子 |
去年以来,沂水县将土地流转作为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和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举措,积极探索土地流转新模式,扎实推进全县土地流转工作,激发要素活力,释放深挖土地“潜能”,铺实乡村振兴“土”路子。
农村土地流转:我国农村土地实行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是指在承包方与发包方承包关系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承包方依法在一定期限内将土地经营权部分或者全部交由他人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行为。
2022年底,全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累计66.7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土地面积56%,土地流转50亩以上面积达61.9万亩,规模化经营面积占比92%。2023年,为进一步促进土地高效流转,规范流转行为,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提高政策知晓度和群众满意度;同时在乡镇建立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服务窗口,开展土地承包流转政策咨询、信息发布、土地评估、合同登记和管理、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登记等多项服务,土地流转得到进一步发展和规范,为实施规模化经营,培育农业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规模经营主体奠定良好基础。截至目前,全县共签订流转合同199903份,合同签订率100%。
近年来,全县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充力利用农村土地承包地确权颁证成果,通过对农村承包地出租、转包、股份合作、生产托管等多种形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动乡村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