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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关于2020年度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yishuixsjj/2022-0000006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21-11-19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县关于2020年度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20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和做好整改工作提出了意见,要求切实加强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实效。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相关单位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整改计划,确保问题改的全、改的真、改的严。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县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及审计局强化整改监督责任,多措并举做好审计整改工作。一是成立审计整改监督小组,统筹协调各项整改监督事宜。二是对问题整改进行“挂销号”动态管理。对问题逐项梳理,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通过现场检查、审阅材料等方式,逐一核实整改结果,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问题整改全覆盖;三是建立整改长效机制。与纪委、组织等部门定期开展整改“回头看”,加大问责力度,打通审计监督“最后一公里”。

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整改工作要求,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和意见,对照审计梳理的问题整改台账,细化整改责任与措施,逐一销号,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县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县财政局召集相关单位、科室,积极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编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盘活存量资金858.88万元,拨付资金300万元,同时更加注重加强日常预算管理,完善相关手续。

1.部分预算项目编制未细化到项的问题。2021年11月,县财政局召开2022年预算编制专题培训会议,对细化预算编制问题进行了着重讲解,并在《关于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沂财预〔2021〕16号)中明确要求“支出项目要严格按照资金用途选择合适的功能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并细化到末级”。

2.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县财政局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了反馈,督促各单位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将部门所有收支都编入预算,确保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3.部分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县财政联合住建部门加大了对项目的督促力度,项目已基本完成。截至2021年11月11日,300万元资金已全部拨付。

4.滞留非税收入的问题。滞留的非税收入392.84万元拟于11月底前全部缴入国库。

5.未通过非税征收系统收费的问题。县财政局将严格非税收入征缴管理,加强对各执收部门的监督,确保所有非税收入都通过征缴系统全额上缴财政专户。

6.存量资金盘活不到位的问题。县财政局积极组织部门进行整改,已于2021年5月份将资金统一收回,统筹使用。并将整改情况通过《沂水县财政存量资金盘活整改情况的报告》(沂财预〔2021〕12号)向上级财政部门进行了汇报。

7.部分项目绩效目标未与部门预算同步编报的问题。县财政局绩效中心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编报工作的通知》(沂财绩〔2021〕5号),规定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项目入库的前置条件,未提报绩效目标的,不得纳入项目库,也不得编制预算。

8.部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完善的问题。今后工作中,县财政局将加强监督审核,指导和督促预算部门提高绩效目标编报质量,提高绩效目标编报的规范性、完整性、与申报项目的匹配度,不符合要求的,将不得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水利局、商务局、供销联社、文化和旅游局等4个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问题进行逐一研判分析,成立审计整改领导小组、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细化整改责任,逐项落实整改。

一是预算执行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情况。4个单位组织人员重新学习了《沂水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沂水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了费用报销审核,严格按照规定报销“三公经费”和差旅费等。同时各单位财务人员均加强了对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政府会计制度等法规的学习,提高了专业素养。对于资产未计提折旧、摊销等问题,2个单位已及时进行了补记。对于超预算、无预算支出等问题,各单位都加强了预算支出审查,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提高预算约束力。

二是财政预算绩效管理需进一步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2个单位已按照要求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1个单位加强了对《中共沂水县委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沂财发〔2019〕13号)的学习,并安排相关人员参加了全县业务培训会,目前已将2020年和2021年项目资金纳入绩效管理;1个单位加大了对项目的督促力度,推动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对于未制订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问题,相关单位将按照要求编制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三是部门预算管理改革需进一步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2个单位加强了对预算法等文件的学习,在今年的预算编制工作中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切实把经费细化到具体项目。对超范围开支双招双引专项工作经费问题,相关单位将按照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严格资金使用用途,杜绝擅自扩大支出范围的行为再次发生。

四是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还需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对于缺少应急演练及应急支撑队伍问题,2个单位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完善应急支撑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对于未建立网络安全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问题,相关单位已于2021年7月13日建立网络安全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对于网络安全经费投入保障不足、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各单位将合理编制预算,成立网络安全工作小组,切实推进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三、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全年共对四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查处问题37个,涉及金额1.84亿元。通过审计,督促拨付资金40.79万元,收回财政资金289.21万元,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出台了《沂水县就业困难群体就业需求台账实时更新和帮扶援助制度》《沂水县就业专项资金内控制度》等制度,使国家政策更好的落地生根。

一是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专项审计整改情况。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人社局立即成立整改领导小组,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逐一落实整改工作。对于失业人员职业培训不到位问题,县人社局持续推进失业人员培训工作,2020年新增3个班期116人,全年累计培训553人,做到“应培尽培”;同时不断加强培训机构建设,提高培训水平,让失业人员学有所成。对于就业需求人群底数不清问题,县人社局积极对接残联、扶贫、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建立困难群体就业需求台账,出台《沂水县就业困难群体就业需求台账实时更新和帮扶援助制度》,建立了困难群体就业帮扶援助长效机制,目前已召开各类招聘会12场,发布岗位信息6000余条,点对点发送招聘短信1万余条。对于就业补助资金330万元长期闲置问题,县人社局出台了《沂水县就业专项资金内控制度》,加强了资金管理,截至7月底,已拨付40.79万元,剩余289.21万元已由县财政收回统筹使用。

二是全县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跟踪审计整改情况。对于基本农田“非粮化”、占用基本农田等问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按照《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对461.46公顷永久基本农田进行了整改补划,调出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整改补划成果已上报省自然资源厅;0.78公顷永久基本农田继续保留,对地块进行整理,达到耕种条件。对于已建成高标准农田未优先划入“两区”问题,农业农村局根据两区划定相关技术要求,已将908.86亩高标准农田补划为两区,并将两区划定调整情况向省厅申请,待省两区划定建库系统开放后入库。

三是供销合作社系统专项审计整改情况。对于租赁收入长期不入账、单位资金账外存放坐收坐支等问题,涉及18条线索,县审计局已移交至县纪委监委。对于违规处置土地、房屋问题,供销社已向上级社请示,并探索采取法律途径进行解决。今后将加强企业租赁流程及合同管理,杜绝违规租赁问题的发生。对于为农服务中心项目实际用途改变,未能发挥其功能问题,各基层社已制定整改台账,限期进行规范提升,通过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切实发挥为农服务中心作用。对于项目资金闲置、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等问题,已对全部资金进行了收缴,对资产进行结转,并加强了企业日常管理。

四是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核查整改情况。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财政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及时调整了债务系统中填报错误的化解方式,督促相关单位对已经偿还的债务进行了账务处理,对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组织集中培训,明确债务系统填报注意实项。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金额523.51万元,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四、其他审计工作整改情况

一是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情况。2020年,对25个部门单位28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共计查出问题资金2.03亿元。针对未经审批出租房屋、未及时核销职工房改房等问题,审计及时移送主管部门,对于应记未记固定资产、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问题,审计下达决定书,督促调整账务8267.13万元,收回上缴税款等228.29万元。对全县普遍存在的问题,联合纪委、财政等部门举办全县财务人员培训班,提高了财务人员专业素养。

二是村居审计整改情况。2020年,完成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499个,查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资金11.87亿元,化解群众信访事件29起,向纪检、组织等部门移交案件线索60起,33人受到了处理处分。其中:警告处分14人、严重警告处分6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4人,留党察看处分5人、开除党籍2人,诫勉谈话2人。

三是政府投资审计整改情况。2020年,对双城路提升改造工程、月澜湾水韵广场等71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工程造价结算审计,对审减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责令各项目单位据实结算,节省财政资金7309.12万元;对工程决算审计发现的未按规定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告、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等问题,相关单位已进行账务处理,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对于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审计中发现的结余资金未整合利用、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等问题,相关单位已将结余资金列入2021年加固工程项目使用、建设项目已按设计图纸要求完成整改。

五、下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打算

从整改情况看,审计查出的问题基本已完成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成效。但仍有部分问题还在持续整改中,主要原因为:一是有些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需进一步梳理各方责任,稳妥推进解决,如因城乡规划、小城镇建设等历史原因导致的供销社土地使用权被占用问题。二是有些问题尚需一段时间才能整改完成,如为农服务中心项目未能发挥其功能问题,因受经营条件和专业人才缺乏的限制,尚需逐步整改。对于暂未整改完成的问题,各相关部门已制定整改计划,加快推进整改工作。下一步,审计机关将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继续加强督促整改,及时跟踪检查尚在整改中的问题,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另外审计机关还将强化责任担当意识,以更高的标准做好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沂水县审计局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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