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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索  引  号: 11-23-2017-000305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17-11-23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17-11-23
标       题: 关于2016年度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7年8月22日在县18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上

沂水县审计局局长 刘京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度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去年以来,县政府及审计部门紧紧围绕县委的决策部署,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共涉及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等四个方面136个具体审计项目,在服务改革发展,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惠民政策落实,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

工作中,县审计局围绕推进审计全覆盖,着力推动审计发展,力促实现“四个转变”,切实提高审计监督成效。在项目安排上,由以审计部门单位为主向审计财政资金运行和政策措施落实方向转变。重点安排财政预算管理、“三公”经费和政策措施落实等专项审计。在审计目标上,由查出违规问题、促进规范管理向“强化结果运用、推动问题整改”方面转变。加强与纪检、税务等部门的工作联动、数据共享,强化问题线索移送;注重发挥审、帮、促作用,共同推动问题整改,提高审计的执行力。在重点内容上,由主要对资金审计向对资金、权力、政策和资源环境全覆盖审计转变。重点关注政策措施落实、公共资金使用绩效、依法行政和履职尽责等情况,提高审计的公信力。在技术手段上,由传统审计向大数据审计转变。组建数据分析核查团队,加强各相关业务数据之间的关联分析和交叉比对,深挖问题线索,提高审计的创新力。

二、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及总体评价

从审计情况看,2016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等情况总体是好的。县财政、税务及相关部门认真履行征收职责,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克服经济下行带来的不利影响,深挖财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22.9亿元,可比增长10.9%,财政收入实现了稳步增长。二是支出结构更加优化。把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作为首要任务,2016年全县公共财政支出规模49.1亿元。其中教育、社保、医疗、农林水等民生支出42.3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86.1%。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2016年,争取一般转移支付资金1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6.5亿元,有效缓解了财政支出压力。四是稳步推进财政改革。完善预算管理,逐步建立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体系,提高公务卡结算改革力度。同时,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财政资金的分配不断规范、透明,预算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审计也发现,在预决算编制、预算分配、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县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今年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数字化审计的方式,重点审计了预算管理、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非税收入征管等,共查处8个方面的问题,涉及金额11437.19万元。

一是财政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将2016年度实现的车辆、房屋等国有资产处置收入916.87万元,挂往来款核算,未及时缴入国库。

二是集中支付资金直接汇入单位职工个人账户。经抽查国库直接支付流水明细发现,2016年有24个预算单位申请财政直接支付时,将车辆维修费、印刷费、工程款等款项直接支付给本单位职工,未直接支付到采购单位,涉及金额共计413.18万元。

三是应实行未实行直接支付。2016年,有18个部门单位经费支出1133.53万元,向县财政申请国库集中支付时,按规定应实行直接支付,而实行了授权支付。

四是票款分离执行不到位。经抽查非税系统收费流水明细发现,2016年有8个执收单位票款分离执行不到位,未实行票款分离,涉及幼儿园保教费及住宿费、高中学费及住宿费、罚没收入等项目,金额共计2489.5万元。

五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分解下达。2016年,县财政有21项上级财政下达的转移支付,未在30日内分解下达到本级有关部门和下级财政部门,金额2294.93万元。

六是预算编制不细化。2016年,县财政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公立医院改革、组织建设专项经费等指标共计1831.4万元,未明确落实到有关预算部门或具体项目。

七是追加预算管理不够严格。预算单位对取暖费、车辆购置、工程款等申请追加预算时,按规定应在9月底前申请。但是部分预算单位在 2016年10月以后申请,县财政同意追加预算21项,金额2214.02万元。

八是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通过部门年初预算与实际实现的非税收入对比发现,2016年有6个部门单位7个收入项目实现收入143.76万元,未编入部门年初预算。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本次对8个县直部门单位进行了预算执行审计,查处问题金额1190.15万元,向税务机关移送案件1起。

一是预算编制水平有待提高。有3个单位预算编制不够细化,未将业务经费542.96万元细化到具体项目;有1个单位预算收入编制不完整,未将罚没收入、档案服务收入等54.66万元编入部门年初预算;有1个单位预算编制不准确,预算项目支出3.3万元,实际全年无费用支出。

二是有些单位未完成预算收入计划。有2个单位未完成财政部门年初预算安排的收入计划,缺口24.81万元。

三是预算约束力不强。部分单位未按照年初预算规定的项目列支,支出随意性较大,其中:有5个单位无预算支出会议费等37.46万元,6个单位超预算支出设备购置费、电费等230.7万元,1个单位基本支出项目之间相互挤占5.2万元。

四是财政管理制度执行不力。部分单位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公务卡等规定。有2个单位未经财政集中支付费用,或者集中支付不规范7.63万元;有6个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270.13万元;有4个单位未使用公务卡结算12.71万元,还有1个单位发票不合规0.58万元。

(三)税收征管审计情况。对2016年度地方税收征管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以政策落实、执法权限、征收质效等为重点,延伸审计了部分企业,查出违规资金890.84万元。主要问题有:一是调节税收进度。向6户企业提前征收税款4.17万元;对4户企业延缓征收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39.46万元。二是漏征税款。少征50户企业增值税附征75.03万元;少征12户企业契税515.92万元;少征7户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125.16万元。三是少收滞纳金。对3户企业征收期以后申报缴纳税款未加收滞纳金,少收滞纳金1.25万元。针对审计出的问题,及时向税务机关移送案件3起,责令相关企业补缴税款716万元。

四、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一)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注重权力运行监督。2016年,县委组织部和县审计局采取联合进点、联合反馈、联合回访“三联合”方式,对44名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其中:离任审计33名,任中审计11名。通过审计,共查处违规违纪问题资金16719.7万元。其中:有4个乡镇、6个单位重大经济事项、重大投资项目、大额支出资金未经集体研究决策;4个乡镇挤占、挪用、滞留专项资金;7个乡镇代垫、挤占社会抚养费;有3个镇、14个单位使用不合规票据列支费用;有1个乡镇、13个单位公务接待、公务出差、会议培训等八项规定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等。县审计局建立了边审边改、限期整改、整改问责三项机制,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先后对违规问题比较多、整改缓慢的2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教育。

(二)探索开展资源资产审计试点,注重完善审计制度。去年9月份,县审计局按照上级要求,在全市率先启动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中,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坚持开门搞审计,吸收国土、林业等部门专业人员参与审计,重点对试点单位诸葛镇的森林资源、土地资源进行了审计。通过审计试点,初步建立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为今后更好地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探索了路子。

(三)深化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注重审计结果运用。我县于2014年5月正式启动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至2016年7月已完成全县1206个独立核算村的首轮审计,实现了全覆盖,查处违规违纪问题资金13.2亿元,移送纪检、组织等部门处理村居干部149人,其中47人党内警告、29人党内严重警告、14人撤销党内职务、10人留党察看、2人开除党籍。去年9月份,根据省委组织部在临沂市开展“实施村级审计,建立村级督查工作制度试点”要求,县审计局扎实开展了第二轮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采取了乡镇审计人员集中办公、乡镇与乡镇异地交叉审计的方式,大大增强了审计的成效,从而为今年年底村两委换届创造了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目前,共完成村居审计项目1196个,查出违规违纪问题4735个,涉及资金12.9亿元,发现案件线索12条,已处理村居干部4人。5月8日,省村级督查工作调研组来我县实地调研,5月16日市委组织部召开的全市村级督查工作推进会来我局现场观摩。

五、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2016年,根据县政府的安排,先后对春水社区安置楼、大沂河彩花工程、腾飞路中段改造等40个项目开展了工程结算审计,审定工程造价30478万元,审减资金4076万元。通过开展政府投资审计,查出并纠正了施工企业高估冒算工程款、工程结算虚报工程量、重计工程量,建设单位招投标不完善、工程资料不完整、不严格执行批准的项目概算、擅自提高建设标准等问题,进一步规范了政府投资建设行为,有效避免了财政资金的损失浪费。

六、专项审计情况

(一)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去年以来,根据审计署的安排,县审计局先后组织开展了精准扶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简政放权、公立医院改革等12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重点揭示政策措施落实衔接不到位、项目建设推进速度不够、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等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35条,促进政令畅通。其中,在扶贫资金审计中,发现扶贫项目支出不实、工程验收不合格、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专项扶贫资金滞留闲置等问题。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中,发现项目资金拨付进度缓慢,应拨未拨资金1205万元。1人冒用他人名义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6万元。在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审计中,发现大气污染防治资金454.02万元分配不及时,有8户企业欠缴排污费27.28万元。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县审计局积极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及时移送县纪委处理。

(二)农商行信贷风险管控专项审计。根据省厅安排,利用2个月的时间对农村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控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贷款科目核算不规范32260.8万元;贷款主体不合规133万元;发放中长期贷款未落实分期偿还7900万元;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93万元;违规核销不良贷款205万元等。农商行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出台了一系列加强贷款管理的文件。

(三)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根据市局安排,对全县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县政府重视解决大班额问题,城区规划建设学校7所,其中新建5所、改扩建2所,新增校舍面积15.01万平方米,新增班级228个,新增学位10740个。但是,审计也发现,学校在建设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有1所学校解决大班额问题规划方案中的建设项目内容,与“全面改薄”方案的建设项目内容重复;有1所学校工程已竣工,每个班的学生人数有所减少,但仍未实际解决大班额问题;有6所学校土地使用证等“四证一书”手续办理缓慢;有2所学校未及时开工建设;有2所学校工程已竣工,目前已投入使用,但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存在安全隐患等。

(四)省直选派第一书记资金专项审计。去年以来,县审计局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先后组织对高桥镇、院东头镇2015年至2016年省直选派第一书记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通过审计,发现扶贫项目建设内容与实施方案不一致,扶贫项目补贴资金分配标准不一致,扶贫项目中标单位与施工单位不一致,扶贫资金拨付进度缓慢,院东头镇生姜大棚项目使用大额现金付款、项目收益低等问题。审计结束后,及时向县委、县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督促有关乡镇、项目整改存在问题,确保第一书记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七、加强和改善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深化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新预算法要求,进一步改进预算管理方式,加强年度预算控制,推进滚动预算编制,统筹做好预算年度之间财力安排。完善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的统筹衔接和调入机制。逐步调整完善现行转移支付的方式与结构,建立健全一般性转移支付正常增长机制。

(二)促进部门预算执行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确保决算真实完整。严格按规定收缴预算收入,加强各项非税收入动态监管,加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力度。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规范预算追加调整程序,提升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推动审计整改有效落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责任制,严格落实审计整改报告制度,加强对整改过程和整改结果的督促检查,将整改结果情况全面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促进整改落到实处。注重长效机制建设,通过细化完善制度、严格执法执纪,真正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7年,县政府及审计部门将继续根据新预算法要求,实行审计全覆盖,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方针,着力提升依法审计能力和水平,全面履职尽责,努力当好公共财政卫士,为助推全面深化改革、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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