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审计局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16年度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整改报告
索 引 号: | 11-23-2017-000318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审计局 | 发布日期: | 2017-11-23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7-11-23 | ||
标 题: | 沂水县审计局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16年度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整改报告 |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
对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作出的《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16年度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县政府及审计部门高度重视,召开了全县财政资金管理工作会议,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县审计局采取加强跟踪回访、组织联合督查、加大审计公开力度等方式,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县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财政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的问题。至2017年9月,国有资产处置收入916.87万元已全部缴入国库,整改完毕。
(2)集中支付资金直接汇入单位职工个人账户的问题。县财政局在下步工作中将加强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大力推行公务卡结算,确保财政资金支付及时、安全高效。
(3)应实行未实行直接支付的问题。经核实,应实行未实行直接支付方式的1133.53万元主要是退书费、支付教师考务费等项目,由于涉及人员众多,通过财政直接支付非常繁琐,所以通过授权支付由项目单位进行支付。下步县财政局将加大财政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行直接支付,减少部门授权支付情况。
(4)票款分离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经核实,票款分离不到位的2489.5万元主要是幼儿园保教费、高中学校学费、住宿费等项目。在下步工作中,县财政局将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格实行“票款分离”、“罚缴分离”管理制度,全面实现“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非税收入管理模式。
(5)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分解下达的问题。县财政局将未下达的资金进行了整改,加快了资金拨付进度。
(6)预算编制不细化的问题。县财政局在下步工作中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政府财政收支分类科目,实行县本级预算按功能科目细化到项,按经济分类科目细化到款。
(7)追加预算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县财政局将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严格预算追加程序,提高预算执行刚性。
(8)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县财政局将改进方式方法,将所有收支全部列入部门预算,重点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将所有项目落实到实施单位,提高部门预算的完整性。
2.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8个县直部门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积极研究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目前,已上缴财政资金0.12万元,调整科目、补办手续333.53万元。对于预算编制不细化、预算编制不完整等涉及856.4万元的问题,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整改措施,出台了9项管理制度,规范了预算编制工作。为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8个部门在下步工作中将加强《预算法》学习,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标准,杜绝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加大征收力度,及时足额征收应收的预算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加强财经法规学习教育,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公务卡结算的有关规定,加强财务票据的审核。
3.税收征管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县地税局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出台《关于开展税收征管基础建设年活动的通知》,召开分析研判会议,认真分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1)调节税收进度的问题。关于向6户企业提前征收税款4.17万元的问题。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进行纳税辅导及网上报税培训,加强对企业纳税申报管理,确保税款按时缴纳入库。对4户企业延缓征收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39.46万元的问题。地税局责成纳税人严格按税务机关规定的纳税期限和申报内容如实进行申报,同时对延期的税款已加收滞纳金。
(2)漏征税款的问题。关于少征50户企业增值税附征税费75.03万元的问题,地税局积极与国税部门联系,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信息沟通传递机制,确保了信息传递更及时准确,主管税务机关全力进行了催缴,审计出的税款、滞纳金已全部补征入库。关于少征12户企业契税515.92万元的问题,截止2017年10月20日,共有11户整改完毕,补缴税款500.92万元。剩余一户企业一直未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一直联系不上,主管税务机关正全力追缴其应纳税款。关于少征7户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125.16万元的问题,地税局迅速组织人员进行调查落实,督促企业缴纳欠缴的税款及滞纳金,截至2017年4月5日,税款、滞纳金已全部催缴入库。
(3)少收滞纳金的问题。地税局已将3户企业的滞纳金1.25万元全部追缴入库。
二、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为提高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效果,县审计局联合县委组织部建立了边审边改、限期整改、整改问责三项机制,共同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各单位纷纷召开专题会议,认真从源头分析问题产生的体制、机制方面原因,积极落实整改措施。目前,已收回财政资金49.26万元,清理往来款项12814.52万元,调整科目、补办手续等2431.12万元。各单位均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预算法学习,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支付单位费用,对无预算、超预算的开支坚决杜绝;加强国家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结算制度;从严遵守公务接待、公务出差、会议培训等中央八项规定财经纪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制度管理,确保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县审计局扎实推进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一步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机制,采取定期调度、定期督导的方法促进审计整改落实。目前,审计查出的资金未代管、不合规票据、账务处理不规范、民主决策程序不规范等3803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涉及金额11.01亿元,对付款手续不完善、违规举债、工程建设不规范等97个问题已部分完成整改,涉及金额2504.15万元。
三、政府投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县审计局针对审计查出的施工企业高估冒算工程款、工程结算虚报工程量、重计工程量,建设单位招投标不完善、工程资料不完整、不严格执行批准的项目概算、擅自提高建设标准等问题,及时向县政府做了专题汇报,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结果,出台了《沂水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介机构管理办法》、《沂水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等文件,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四、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针对扶贫资金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组织专门力量到相关乡镇督促整改,各乡镇组织人员对扶贫项目重新逐一进行梳理,完善项目档案资料,对各项目资金实行专户专项管理,确保扶贫资金用到实处。针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对问题严重的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及时移送县纪委处理,收回套取资金1.56万元。县财政局对审计查出的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及时进行了分配,加大了对企业排污费的征收力度。
2.农商行信贷风险管控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沂水农商行成立了董事长为组长的问题整改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信贷、资产、审计、监察保卫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针对审计查出问题,逐一分析成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将核算不规范的32260.85万元全部按照会计规定进行了调账处理。加大不良贷款回收力度,落实中长期贷款分期偿还制度,严格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加强贷款管理。出台了《沂水县农村商业银行贷款抵质押管理办法》、《沂水县农村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新增贷款风险控制》等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内部控制,促进了农商行健康、快速发展。
3.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县政府高度重视解决大班额问题,积极推进7所学校的建设工作。其中:实验一小和开慧小学2所学校整体已经重建或新建完成,投入使用。第二实验中学教学楼已按计划时间完工。位于龙家圈后马荒村的第四实验中学和第六实验小学2所学校,主体已经完工,现正在进行内部装修。县职业学校搬迁至新校区后,其老校区将作为第三实验中学和第五实验小学的校区使用。通过努力,我县将按计划于2017年底全面完成解决大班额问题的任务。
4.省直选派第一书记资金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针对扶贫项目建设内容与实施方案不一致、扶贫项目中标单位与施工单位不一致、扶贫资金拨付进度缓慢等问题,县委办、扶贫办、审计局、财政局、高桥镇和院东头镇联合召开会议,逐条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讨论解决问题的办法,责令院东头镇和高桥镇限期整改。院东头镇和高桥镇对照扶贫方案进行梳理,对工程项目资料进行了完善补充,进一步加快了资金拨付进度,提高了第一书记资金的使用效益。
通过审计整改,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违纪问题,加强和规范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维护了财经秩序、加强了廉政建设、完善了政府治理,促进了全县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