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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关于2017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索  引  号: yishuixsjj/2018-0000030 主  题  词: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18-08-06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18-08-06
标       题: 沂水县关于2017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8年7月25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刘京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去年以来,县政府及审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跟县委的决策部署,围绕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高度关注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不断加大审计执法力度,在服务改革发展,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共完成审计项目133个,涉及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等,查处违规问题资金2.7亿元,管理不规范资金1.9亿元,审减政府投资4700万元,促进增收节支3500万元,移送财政、地税等部门违规事项16起,依法追缴、补征入库税金759万元。

二、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县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今年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数字化审计的方式,开展了2017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重点审计了预决算编制、预算绩效管理等,查出7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未进行绩效评价。经抽查发现,有7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未纳入绩效目标管理,也未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资金665.9万元。

二是滞留专项资金。截至2017年底,上级拨入的区域战略推进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等1435万元,未及时拨付到相关单位或项目。

三是未足额提取预备费。2017年应提取预备费4932.6万元,实际提取3000万元,应提未提1932.6万元。

四是国有资产管理不够规范。有10个预算单位未经县财政审批,自行将单位房屋对外出租,取得租赁收入225.7万元。

五是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未缴国库。县财政将单位房屋、车辆等国有资产处置收入69.4万元,存放在财政专户核算,未上缴国库管理。

六是预算编制不完整。有9个预算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32.2万元,未编入本部门年初预算。

七是票款分离不到位。有7个单位收取学费、住宿费、罚没收入等2815.7万元,未实行票款分离。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预算绩效管理审计情况。按照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对县编办、扶贫、人社、食药监督管理4个系统开展了预算执行和预算绩效管理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一是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方面。4个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列支不规范,超预算列支差旅费、培训费等,共涉及资金35.5万元。还发现有2个单位4名职工在企业兼职,审计期间已整改。

二是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方面。主要存在决算编制不实1191.6万元;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不严格119.5万元;购置物品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47万元;还存在超预算支出、预算编制不细化、滞留专款等问题。

三是工作机制运行方面。2017年度慈善捐款未设立扶贫专户,捐款未用于扶贫脱贫52.3万元;有2户已撤销的事业单位未按规定及时注销;编制实名数据库更新不及时,部分信息与实际不符;部分单位存在超编用人、混岗混编问题;未完成2016年度、2017年度就业创业培训计划,且合格率未达标;培训机构冒领培训补贴资金5.1万元。

四是项目绩效管理方面。扶贫项目设立评审不到位、评审意见填写不完整,有10个项目未按计划完工,个别项目实施方案与实际施工建设不符;未对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涉及资金428万元;向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农村公益性岗位补贴1.2万元;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项目未启动,资金闲置30万元。

三、专项审计情况

2017年,县审计局组织实施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保障性安居工程、“放管服”改革等政策落实跟踪审计,以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专项审计。根据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加大督促整改力度,被审计单位积极采纳审计建议,落实整改措施,审计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存在基本药物与常用药品销售额占比低于规定标准、按病种收费的数量未达标、付费方式改革推进缓慢等问题。涉及到的医院、部门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中。

二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存在5户人员违规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未及时向农户兑现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010万元等问题。审计后,被审计单位对不符合政策的人员进行了剔除,对补助资金全部进行了拨付。

三是“放管服”改革。存在未建立土地测绘、规划测绘、房产测绘“三测合一”机制,建设项目联合踏勘、联合验收等执行不到位,部分行政审批事项未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等问题。今年已有77项行政审批事项进驻中心,方便了群众办事。

四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存在将办公经费直接拨付到报账员个人储蓄账户;违规将差旅、交通等费用纳入培训费列支;学校食堂伙食费结余资金过大,收取的食堂承包保证金账外存放;超额支付学校工程建设款;购置固定资产未入账等问题。审计后,教育部门积极协调,及时对每个中心校开设了银行存款账户,重新出台了内部控制制度,保障了经济秩序健康运行。

四、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7年,对39个部门单位4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其中:离任审计36名,任中审计9名。审计查出违规资金1.47亿元,问题主要有:4个乡镇、2个单位挤占滞留专项资金2915.7万元;1个乡镇大额资金支出771.8万元未经集体决策;有5个单位、2个乡镇存在将支付的费用570万元通过职工个人账户结算;5个乡镇管理区经费174.7万元管理不规范;1个乡镇、2个单位代收资金未及时上缴173万元;大部分单位存在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核算不规范等。另外,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连续两年探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发现土地资源监管不到位、森林覆盖率较低、林业资源政策制定不完善、水资源和大气污染底数不清等问题。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184条。县委组织部和县审计局联合发放整改催办函45份,追回被挤占资金1138万元,清理往来款820万元,代收资金及时上交主管部门173万元等。

同时,按照全省村级审计督查要求,与党务巡查工作相结合,在村两委换届选举前,共对1196个村居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查处坐收坐支代管资金、白条列支、挪用专项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13亿元,提出整改意见建议4748条,移交组织、纪检等部门案件线索45条,受到警告18人、严重警告7人、撤销党内职务6人,留党察看3人、诫勉谈话5人。

五、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2017年,对县乡道路安防工程、腾飞路污水工程等69个项目进行了工程造价结算审计,提报工程结算价4.08亿元,审定工程造价3.61亿元,审减资金4700万元,促进了项目规范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今年,我们将进一步深化政府投资审计内容,对县第二实验中学新建教学楼工程、县实验小学北坛分校工程进行工程决算审计,从规划审批、招投标、建设施工、资金管理等进行全面审计,严肃查处工程决算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政府投资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

六、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绩效水平。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加强预算“精细化”管理,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准确性和透明度。扩大财政绩效管理范围,健全绩效评价体系,将绩效评价重点由项目支出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的重要依据。

(二)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政策导向和杠杆作用,着力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支持新旧动能转换、“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125”工程和重点民生项目建设,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三)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各被审计单位要认真落实审计决定,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及时整改审计查出的违规违纪问题,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行为,减少行政运行成本,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8年,县政府及审计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自觉接受县人大的指导和监督,开拓进取、尽责担当,为助推全面深化改革、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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