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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沂水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yishuixsjj/2019-0000091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19-11-29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19-11-29
标       题: 关于2018年度沂水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现将关于2018年度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18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和做好整改工作提出了意见。为全面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的整改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工作,确保整改实效。

县委书记对审计整改“回头看”工作专门做出了批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要求各部门、单位提高政治站位,严肃对待审计整改工作,以强有力的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沂水县委审计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单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突出问题导向,对审计查出问题做到措施到位、整改到位。县审计局成立了整改督查工作小组,安排部署整改督查工作任务;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等;实行销号制,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问题整改全覆盖、无死角;定期开展整改“回头看”,健全问责机制,形成整改合力,推动审计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县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年初预算未将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细化到部门的问题。今年11月,县财政召开预算编制专题会议,下发预算编制通知,明确要求,在今年预算编制中,要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等各类预算资金,全部纳入支出预算,并分解到具体部门和项目。

2.本级代编预算分配不及时的问题。县财政在今年工作中,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抓紧落实分配到具体单位,并督促各部门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3.民生政策信息公开不规范的问题。县财政将按照《山东省预算公开实施方案》的规定,加强主动公开意识,通过政府网站、公示栏等渠道,及时、规范公开民生政策信息。

4.非税收入未通过非税系统征收的问题。县财政将切实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所有非税收入通过非税收入征缴系统全额上缴财政。自2019年起,我县所有的河沙拍卖款全部上缴非税收入管理系统,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

5.国有资产处置等收入未缴国库的问题。县财政已于2019年10月16日,将国有资产处置收入192.88万元全部缴入国库。

6.未完成预算收入指标的问题。在今年工作中,县财政将加强政策研究,准确测算,合理安排预算,争取实现全年预算任务。

7.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问题。在今年编制预算时,县财政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和指导各部门严格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编报政府采购预算。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国土资源局、安监局、司法局、农机局和水土保持中心五个部门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通过成立审计整改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等方式,对照问题清单,逐项落实整改。

一是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于决算编制不实问题,5个单位均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学习,在今年决算时严格按规定编制决算报表。

(2)对未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的问题,2个单位规范了采购手续,对新发生的采购业务,已按照程序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政府采购。

(3)对超预算支出其他交通费和无预算支出问题,2个单位在今年预算编制时,合理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精确性,同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按预算及用途支出。

(4)对集中支付资金汇入单位职工个人账户问题,2个单位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细化了部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履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规定,将款项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5)对未使用公务卡结算费用问题,各部门制定了本部门的公务卡管理办法,积极办理公务卡,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报销制度。

(6)对办公费支出未附明细问题,各部门在今年工作中加强发票审核,未附明细的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二是“三公经费”及培训费等费用报销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2个单位组织人员重新学习了《沂水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沂水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沂水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和《关于车改后公务出行租赁车辆事宜的通知》,细化费用报销审核内容,严格按照规定报销“三公经费”及培训费等费用,严格在政府采购选定的汽车租赁公司范围内租用车辆。

三是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需进一步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2个单位根据省市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出台了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今后将进一步提升绩效评价水平,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管理机制,积极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对于未按规定公开评价结果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在沂水县政府网站上进行了信息公开,整改资金1776.32万元。

四是政府购买服务和资产管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未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目标问题,相关单位重新编制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目标,并加强了项目绩效管理,整改资金179.53万元;对出租资产未经批准问题,2个单位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国有资产出租事项进行了可行性论证,向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递交了申请,在收到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批复及第三方评估报告后,重新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整改资金44.4万元;对于项目未进行绩效评价问题,相关单位出台了绩效管理办法,明确了绩效管理工作。

五是网络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未定期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状况开展测评问题,4个单位充分认识到信息系统安全的重要性,按时定期开展安全等级测评,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对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3个单位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派专人维护网络数据安全;对未制定应急预案问题,2个单位及时制定了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对网络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2个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严格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与运维单位签订保密协议,将网络安全纳入绩效考核,签订重点岗位人员安全保密协议、制定人员离岗离职安全管理规定。

三、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放管服”改革等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承办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县职能办督促相关部门加强新下放的审批事项的承接、管理和落实工作,同时形成《沂水县关于需市级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汇报》,建议省市部门提高审批事项下放含金量;对于取消行政权力事项未及时向社会公开的问题,县职能办推进行政权力事项规范化、颗粒化管理,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公开调整情况,并定期对各单位公开情况进行督导;对于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不到位的问题,县编办研究制定“三集中,三到位”细则,加强协调力度,督促各部门尽快进驻服务中心。

(二)财政支持发展“十强”产业集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对于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截至目前,上级财政根据实际情况,收回“云服务券”财政补助资金16万元,其余684.33万元未拨资金已全部拨付完毕;对于项目实施进度慢的问题,院东头镇确定了新实施方案,并已完工,项目资金100万元已全部拨付完毕。

(三)惠农补贴“一本通”资金疑点落实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对于发现的部分村民超范围领取低保、五保资金,个别村干部超范围领取劳务费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其中:停发待遇54人,追回资金1.27万元。为进一步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切实形成有效震慑,县审计局将问题清单及时移送至县纪委、监委处理。县财政局、民政局对全县各乡镇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下一步,县财政、民政、农业农村等有关主管部门,将根据“一本通”数据疑点核实的问题,出台相关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四、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为提高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效果,县审计局联合县纪委、监委、组织、财政等部门建立了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定期开展整改“回头看”,继续完善催办函制度及问责机制,共同推动审计整改工作。2018年,对30个部门单位32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共计查出问题资金7871.75万元,依据审计结果,组织部门对4个单位9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其中诫勉谈话1人。同时,对305名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对82个“第一书记”帮扶工作和150个管理区工作经费进行了审计调查,向纪检、组织等部门移交案件线索65起,处理处分50人。另外,对于林业系统开展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发现的问题,沂水县国有林场总场出台了《沂水县国有林场森林抚育工作制度》和《沂水县国有林场林木资产管理制度》,建立了林木实物量普查档案,进一步规范了森林抚育项目及资金、林木资产的管理使用。

五、政府投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县审计局继续深化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围绕工程量高估冒算问题,进一步规范了政府投资建设行为。2019年,对北一环市民公园工程、省定贫困村客运站点工程等41个项目进行了工程造价结算审计,审减资金1828.6万元。2018年对沂水县第二实验中学教学楼和第四实验小学教学及办公楼项目进行了工程决算审计。针对审计发现的未进行政府采购、固定资产未入账等问题,2个单位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严格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加强资产管理,将未入账固定资产及时登记入账,整改金额659.81万元。

六、下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建议

从整改情况看,2018年度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地成效。但由于受历史原因或客观因素制约,有些问题需通过整改长效机制逐步规范,短期内难以彻底纠正。要从源头解决这些问题,仍需政府各部门强化责任意识,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建立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完善相关制度。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厘清具体责任关系,剖析深层次原因,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堵塞漏洞,杜绝留下监管“空白区”。二是强化整改结果的运用。充分运用审计与组织部、纪委、监委建立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大审计整改问责力度,坚决防止部分问题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治标不治本。三是完善审计整改公告机制。逐步建立由被审计单位主动公开审计问题整改结果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力量倒逼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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