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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关于2019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索  引  号: yishuixsjj/2020-0000062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20-11-16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0-11-16
标       题: 沂水县关于2019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0年8月19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刘京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县审计局依法对2019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和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旧动能转换为主线,加强对重大政策落实,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环节的审计监督,充分发挥了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总的来看,2019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县各部门单位坚定“走在前列、争创强县”目标,认真落实工作任务,经济发展稳中有进,县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一是克服减税降费等不利因素,财政收入稳中向好。2019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7亿元,同比增长1%。二是紧抓我县列为省财政直管县的契机,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争取上级转移性支付资金30.6亿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4.7亿元,有效保障了财政支出资金需求。三是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民生支出。2019年度全县民生相关支出44.8亿元,增长5%,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8%。四是稳步推进财政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先后出台6项制度,完善了绩效管理制度机制。指导部门对50万元以上项目编制绩效目标,并对重点财政支出项目和部分单位整体预算支出开展绩效评价,扩大了预算绩效管理范围。

一、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通过审计,发现在预决算真实完整、预算分配合理规范、财政运行风险等6个方面存在10个问题,涉及金额21079.72万元。

一是部分预算项目编制不细化。按照要求,预算编制应按功能科目细化到项级科目。县财政编制自然灾害救助资金预算时,未细化到自然灾害救灾补助等项级科目,涉及金额587.9万元。

二是本级代编预算分配不及时。根据规定,本级代编预算应在当年6月30日前下达。2019年有因公出国经费、义务教育免杂费县级配套等9项科室代编预算,全年未分配到单位,预算金额1827.86万元。

三是部分支出预算执行率低。有31个部门单位年初预算全年未执行,涉及专用设备购置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等70项,共计1668.31万元。

四是收费项目未执行票款分离。有8所学校收取学费、保育费等费用后,汇总缴入非税账户,未执行票款分离1468.87万元。

五是与下级往来余额大。由于各乡镇收支矛盾尖锐,长期依赖县级超拨调度款,维持行政运转和工资发放。截至2019年末,县财政与下级往来余额10304.67万元,余额过大。

六是库款保障能力弱,存在支付风险。根据测算,2020年1至3月,县国库存款保障水平分别为0.17、0.12、0.27,接近0.1的红色预警线水平,存在支付风险。

七是国有资产处置监管不到位。2019年县委党校因校区搬迁,处置设备及房屋等资产1096.23万元。其中未经审批自行处置资产906.39万元,国资管理部门监管不到位。

八是连续结转两年以上预算指标未及时清理。截至2019年末,预算指标管理系统中有涉农贷款增量资金、车辆购置税补助资金等14项指标,已连续结转2年以上,县财政未及时进行清理,涉及金额1243.72万元。

九是财政资金拨付不及时。抽查发现,县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于2019年末已完成,截至2020年5月22日,资金仍未拨付,涉及金额40万元。

十是涉农资金整合项目执行慢。抽查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发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院东头镇峙密山居人工观渔湖项目,建设进度远滞后于实施方案的要求,项目执行进度慢,涉及金额3032万元,资金未能尽快发挥效益。

二、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情况

按照省审计厅关于一级预算单位电子数据分析全覆盖,全面审计和现场核查覆盖面不低于20%的要求,对县交通局、工信局、教体局、民政局4个部门单位进行了全面审计,对县人社局、市场监管局、水利局等19个单位进行了现场核查。发现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资产管理等6个方面存在问题,涉及金额10664.28万元。

一是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5个单位部分预算未执行49.34万元;3个单位超预算支出会议费、租车费等7.88万元;2个单位房屋租赁收入未列入年初预算25.67万元;另有个别单位存在预算编制不准确、无预算支出等问题,涉及金额527.68万元。

二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够坚决。15个单位公务接待费列支不规范30.52万元,如未实行一餐一结、超标准接待等;7个单位违规私自调剂公务接待费预算指标,用于支付取暖费、委托业务费等其他费用20.99万元;另外还存在超标准支付会议费、超范围支出培训费等问题,涉及金额20.57万元。

三是部门固定资产管理需进一步完善。7个单位未按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涉及资产2359.11万元;2个单位未及时核销职工住房2027.47万元;此外还存在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在建工程长期未转固定资产等问题,涉及金额465.47万元。

四是政府采购和部门绩效管理有待提升。2个单位政府采购不规范89.95万元,主要为咨询费未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施采购;3个单位未制定部门绩效评价管理制度。

五是决算草案编制和财政财务收支管理还需加强。4个单位决算报表编制不实4863.01万元;1个单位决算草案编制不完整167.44万元;另有个别单位资金管理不规范、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办公费、电话费等9.18万元。

六是网络安全管理不到位。4个单位未对信息系统及相关数据进行安全检查;3个单位未按要求对相关信息系统进行等级测评;2个单位缺少应急演练及应急支撑队伍。

三、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全年共对六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查处问题27个,涉及金额30.19亿元。通过审计,及时揭示政策执行中的潜在风险,退还保证金495.18万元,督促拨付财政资金697万元,促进出台多项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推动上级政策在沂水落地扎根。

一是推进“一次办好”和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自2019年4月以来,对全县推进“一次办好”和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持续进行了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网上审批系统整合工作推进缓慢,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落实不到位,应退未退企业投标保证金495.18万元;违规收取结婚、离婚证件照相费126.71万元;违规收取24户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6.89万元等。

二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情况。审计发现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管理方面9个问题,共计626.61万元。主要为:资金分配资料不完备371.9万元;乡镇财政资金核算不规范163.01万元;捐赠物资未及时登记入账,捐赠物资接收、发放手续不完备等91.7万元。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被审计单位反馈,督促边审边改、即知即改。截至目前,9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是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情况。发现主要问题:城镇住房保障动态管理不到位,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享受条件的对象,未按规定及时退出;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697万元。

四是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政策落实和重点项目建设审计情况。发现主要问题:“十强”产业集群领军企业省级资金奖励标准门槛设置过高,地方政府或企业无法享受相关奖励,激励效果不明显;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推进缓慢,约定首期募集30亿元的基金,截至2020年4月末,仅募集到位0.05亿元。

五是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审计情况。重点检查了拖欠账款总体情况、清欠工作开展情况。截至2019年底,全县上报拖欠34家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7158.32万元,已全部偿还。

六是地方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管控审计情况。截至2019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为36.31亿元、政府债务率为49.27%,严格控制在核定的政府债务限额之内。截至2019年底,全县政府隐性债务余额为47.8亿元,比2018年8月底减少11.86亿元,压减率为19.89%。

四、其他审计工作情况

一是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2019年,对50个部门单位5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共计查出问题资金1.47亿元。主要是贯彻落实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方面存在问题。

二是村居审计情况。2019年,完成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453个,查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资金4.08亿元,涉及18个方面问题。主要是违规举债、固定资产管理不健全、挤占挪用上级补助资金、支付费用未经民主决策等。同时,对全县18个乡镇民政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查处民政所与财政所资金核算方式不统一、资金余额不一致,专项资金闲置等问题资金1363.52万元。化解群众信访事件27起,向纪检、组织等部门移交案件线索65起,56人受到了处理处分。

三是政府投资审计情况。2019年,对葛子铺桥十字路口、县医院东十字路口改造工程,长安路绿化提升、罗欣药业周边绿化工程,月澜湾广场、游船码头及附属工程等70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工程造价结算审计,提报工程结算价3.17亿元,审定工程造价2.71亿元,审减资金4611万元。同时,对县实验小学整体改造工程、光伏扶贫一期工程等4个项目进行了工程决算审计,审减资金5799万元。两项为县财政审减10410万元。

五、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规范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执行率。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工作,结合往年执行情况及政策要求,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按要求将功能科目细化到项级科目。加强各单位年度收支预算计划的审核,提高预算准确性,及时分配下达年初代编预算,为预算执行提供基础条件,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率。

(二)强化预算执行控制,降低财政运行风险。加强对预算执行的日常控制与监督,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按预算批复项目使用资金,科学、合理安排财政资金支出进度,提高预算约束力。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和质量分析,强化库款管理,降低财政运行风险。

(三)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全面绩效管理意识,进一步完善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机制,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加强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0年,县政府及审计部门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坚持新发展理念,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更好的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沂水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审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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