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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关于2020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索  引  号: yishuixsjj/2021-0000020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21-09-23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1-09-23
标       题: 沂水县关于2020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1年8月23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刘京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审计局依法对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和要求,围绕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持续关注财政制度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等情况,加大对“六保”“六稳”相关政策、全面绩效管理、重点项目和资金审计力度,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建设性作用。

总的来看,2020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县各部门单位围绕“走在前列、争创强县”目标,凝心聚力、奋发作为,经济发展保持了稳中求进的良好态势,县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一是加强财源建设,做好保障基础。财政、税务等部门通力合作,积极克服疫情、减税降费等不利因素,财政收入实现稳定增长。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8亿元,增长5.3%。二是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全县重点工作顺利开展。2020年度全县民生相关支出47.2亿元,同比增长5.4%,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8%。三是稳步推进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相继出台预算绩效管理三年行动方案、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等文件,形成“1+N”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完成202个项目绩效目标的编报工作,对32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组织单位开展项目绩效自评,进一步推进了预算绩效管理改革。

一、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通过审计,发现在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等5个方面存在8个问题,涉及金额1.42亿元。

一是预算编制不完整。有5个预算单位,2020年度实现房屋租赁收入和其他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共计5592.01万元,已上缴财政,但未列入本部门年初预算,预算编制不完整。

二是部分预算项目编制不细化。按照要求,预算编制应按功能科目细化到“项”级科目。县财政编制应急指挥调度通信保障设备、自然灾害救助资金预算时,只编制到“款”级项目,未按照要求细化到自然灾害救灾补助等“项”级科目,涉及金额1346.7万元。

三是部分项目推进缓慢。云头峪传统村落保护提升项目,于2019年9月收到专项资金300万元,一直未组织实施,直到2021年2月才开工建设,项目推进缓慢。

四是滞留非税收入。2020年,县财政共收取污水处理费3365.76万元,已缴入国库2972.92万元,剩余392.84万元转到预算内专户存放,未缴入国库。

五是未通过非税征收系统收费。有两个单位收取考试费、房屋租赁费等183.5万元,已上缴县财政专户,但是未通过非税收入征缴系统上缴。

六是存量资金盘活不到位。县财政代管资金中核算的22个部门单位以前年度结余资金858.88万元,截至2021年3月,闲置一年以上未使用。县财政未及时盘活该部分存量资金。

七是部分项目绩效目标未与部门预算同步编报。按照规定,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报、同步审核。有3个单位编制的数字城市、园林中心绿化等6个项目,在预算指标下达之后才编制项目绩效目标,未与部门预算同步编报,涉及金额1949.6万元。

八是部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完善。有4个单位编制的18个项目的绩效目标不完善,主要表现为绩效指标编制不完整,缺少成本、经济效益等指标,绩效指标不具体细化,将指标值设置为“间接”、“明显”等,难以评价测量,涉及金额3617.16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对县水利局、商务局、供销联社、文旅局等4个部门进行了预算执行审计。发现在部门预算管理改革、预算执行、网络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涉及金额1134.45万元。

一是预算执行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4个单位不同程度的存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主要是公务接待程序不规范,同一个公函接待2次、未实行一餐一结等25.67万元;召开会议未经审批、参会人员未签到等列支会议费2.2万元;超预算支出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36.74万元;无预算支出租车费、培训费11.9万元。此外还存在未使用公务卡结算费用、未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固定资产未按规定计提折旧等379.11万元。

二是财政预算绩效管理需进一步完善。2个单位未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涉及金额133.27万元;1个单位未按规定将项目资金纳入预算绩效管理,涉及金额275万元;另有个别单位未制订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项目建设未达到目标要求等问题,涉及金额15.51万元。

三是部门预算管理改革需进一步深化。2个单位预算编制不细化245.5万元;1个单位超范围列支“双招双引”专项工作经费9.55万元,将专项用于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的资金支付临时工工资、职工查体费等。

四是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还需加强。2个单位缺少应急演练及应急支撑队伍;1个单位未建立网络安全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另有个别单位网络安全经费投入保障不足、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三、国家、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全年对四项国家、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查处问题37个,涉及金额1.84亿元。

一是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专项审计情况。重点关注了2020年1月至11月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分配使用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失业人员职业培训不到位,失业职工培训率仅为62.69%;就业需求人群底数不清;就业补助资金长期闲置,涉及金额330万元。

二是全县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跟踪审计情况。审计发现存在8个耕地保护不到位的问题,涉及面积1371.1公顷。主要为:基本农田“非粮化”395.46公顷;建筑物、构筑物、采掘场、堆放场等侵占基本农田52.22公顷;已建成高标准农田未优先划入“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涉及面积908.86公顷;占用基本农田绿化造林等14.56公顷。

三是供销合作社系统专项审计情况。对县供销合作社系统2013年以来有关资源开发、土地使用权出让、并购民营企业等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发现主要问题:租赁收入长期不入账,涉嫌挪用公款47万元;单位资金账外存放,坐收坐支83.14万元;违规处置土地、房屋,取得处置收入1692.87万元;为农服务中心项目实际用途改变,未能发挥其功能,涉及金额1836.26万元。此外还存在项目资金闲置、白条列支、违反规定长期出租房屋及土地等问题,涉及金额2446.47万元。

四是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核查情况。对2020年度全县隐性债务化解情况进行了核查,共核查隐性债务化解事项593笔,涉及化债金额45611.1万元。发现存在债务化解填报方式错误、债务化解时间与系统填报不一致、债务化解未及时记账等问题,涉及金额523.51万元。

四、其他审计工作情况

一是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2020年,对25个部门单位28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对7个单位进行了离任交接。审计查出在贯彻落实国家经济方针政策、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存在问题,涉及金额2.03亿元。对共性问题,及时移送主管部门,促进出台了单位公有房屋出租、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助力体制机制建设。

二是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2020年,完成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499个,查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资金11.87亿元。主要是违规举债、坐收坐支、违规发放务工补贴和值班补助、村干部私自侵占村集体资产无偿使用等16个方面问题。通过审计化解群众信访事件29起,向纪检、组织等部门移交案件线索60起,33人受到了处理处分。

三是政府投资工程审计情况。2020年,对双城路提升改造工程、老年大学暨老干部活动中心、月澜湾水韵广场等71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工程造价结算审计,审减资金7309.12万元,节约了财政资金。对颐寿园老年公寓二期工程等2个项目进行了工程决算审计,进一步规范了工程建设。对30个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存在工程资金结余未整合利用、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等问题。通过整改,促进提高了防洪标准,有效保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提高预算约束力。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和指导工作,严格按要求将全部政府收支编入预算。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将预算按功能科目细化到项级科目。加强对预算执行的日常监控,严格按预算批复项目使用资金,提高预算约束力。

(二)及时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大对存量资金的清理整合力度,及时盘活使用存量资金,解除资金躺在账上的“睡眠状态”。及时清理各部门的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资金“活”起来,发挥更大的效益。

(三)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加快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牢固树立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意识,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严格按要求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积极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1年,县政府及审计部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和关于审计工作重要论述,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沂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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