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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的通知

索  引  号: yishuixlyj2251631/2023-0000284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3-02-23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3-02-14
标       题: 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的通知
鲁农法字〔2023〕1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各处(室、组)、厅属各单位:

为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厅对2019年12月27日印发的《山东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9年)》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山东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自2023年3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3月19日。


附件:山东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2月14日    

附件【山东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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