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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农业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  引  号: yishuixlyj2251631/2019-0000034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19-01-04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19-01-04
标       题: 沂水县农业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法制办的指导下,按照《沂水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沂发〔2016〕25号)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我局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相关落实依法行政的各项制度,通过严格落实各项制度,使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我局2018年度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

1.制定完善各项清单目录。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求和部署,先后开展了行政权力事项更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双随机一公开”编制以及相关证照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事项清理等各项工作,形成了农业局《行政权力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2.全面落实“一次办好”。根据法律法规梳理、完善了18项权力事项、1个公共服务事项的业务手册、服务指南。及时向社会公开权力事项运行名称、法律政策依据、责任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办理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事项,切实保障群众对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事项的知情权、接受服务权和监督权,为社会提供更为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公共便民服务,全面实现“一次办好”,营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政务环境。本年度我局已经办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2件、农药经营许可证404件。

3. 全面深化机构改革。通过优化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整合职能相近的机构,解决机构设置过细、部门各自为政和职能交叉、推诿扯皮等问题。根据三定方案要求,我局目前共有4个副科级事业单位,10个行政职能科室,25个事业职能单位,实现了职能清晰、分工明确、运转有效的动作机制,避免了各自为政和职能交叉、推诿扯皮等问题的发生。

4.完善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推行事中事后监管“六双”模式,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现“信息化+标准化”全覆盖。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责任落实,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跨部门协同配合,不断提高随机抽查水平,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惩处,不断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

一是,加强秸秆禁烧监督管理。成立由农业局领导干部为组长的8个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督导组,在夏收、秋收期间,加强对各乡镇的督导,把市县秸秆禁烧精神及时传达到各乡镇,确保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全面落实到位。由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组成6个秸秆禁烧暗访巡查组,对辖区内的各乡镇秸秆禁烧情况进行暗访巡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36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40车次,对全县19各乡镇平均巡查20余次。同时,加强对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工作,全县共出动宣传车辆350余台,制作宣传横幅15000余副,印制三个“一封信”140万余份,印发《关于在全县范围内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3000余份,编发工作简报57起,其中市级37篇。

二是,因地制宜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是从源头防范秸秆焚烧的治本之策,为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县里在鼓励秸秆还田的同时,要求各乡镇开动脑筋,多想办法,立足自身优势,把秸秆消化在当地,利用在当地,据统计,全县主要农作物面积40余万亩,秸秆还田16余万亩,有11个乡镇实施了秸秆粉碎还田,秸秆还田面积4万余亩,长青生物发电厂收储秸秆2000余吨,各乡镇青贮秸秆10万余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2.全面履行河长制工作职能。我局作为苏村西河、黄花河的联系单位,5月份对许家湖镇、经济开发区、四十里铺镇的2条县级河流“清河行动”回头看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7月份对以上2条河流河道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与乡镇政府、规划单位一起对包干河道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各类污染源、行洪排涝能力、违章建筑和河道垃圾,并按不同的污染种类进行分类登记。根据排查到的污染源和其它问题,针对性地制定了“一河一策”治理方案,明确治理目标,敲定治理项目,分解治理任务,落实治理责任和时间节点,从而堵住污染源头,保证了“清河行动”的全面落实。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细化职能,建立各科室内部控制制度

为全面履行依法行政,保证各项工作有章各循,我局根据各科室的工作职能,全面建立了内控制度,细化了工作职能,明确了工作规程,列出了廉政风险点,使依法行政、依规办事、规避廉政风险写到纸上,记到心里,人人熟知,实现了工作有制度,行动有规范的长效机制,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提高认识,建立三级管理工作职能

依法行政这是提高工作质量,把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减少行政复议和诉讼,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的有效途径,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部署。今年以来,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现局主要负责人负总则,各分管领导靠上抓,各科室负责人具体落实的三级职能工作格局。强调在农业法治建设工作严格履行依法行政工作部署,必须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观念,严格按照各级政策文件规定履行工作职能,避免出现干涉偏袒照顾的现象发生。截至目前,由我局履行的各项工作职能,未发生一起违反相关规定办理业务的情况。

(三)强化队伍,建立规范执法体系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履行着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畜牧、兽药、渔业、农产品质量的行政处罚职能。为全面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制定各类工作制度;为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案件互评。通过制度建设、能力提高、相互点评方式,使全年267起执法案件未发生一起复议和诉讼。有一起案件被评为全省农业系统优秀案卷,有两起案件被评全市农业系统优秀案卷。极大的保证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公布、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等制度,定期发布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及时公布已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电子报备。2018年,我局共出台规范性文件1个《沂水县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按照规范程序面向全社会进行征求意见,对出台情况进行了说明,报县政府法制局审核通过。

三、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  

(一)实行重大事项议事制度

为全面落实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我局实行了重大事项议事制度,对贯彻上级有关部门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我局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重点工作、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事项都进行了重大事项议事。比如对“关于化肥减量增效项目资金用于土壤样品取土化验的议题”“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短片录制议题”等重大事项均通过重大事项议事进行集体研究决定。

(二)开展外聘法律顾问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外聘法律顾问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聘请了山东成全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承担着我局重大决定、对外法务、相关法律问题解答等方面的法务审查工作。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根据中央和省市改革部署要求,结合机构改革,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完善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沂水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于2015年6月26日组建,为县农业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副科级,经费形式财政拨款,核定事业编制78名,配备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3名,内设科室9个,6个中队,3个科室,于2017年12月份人员全部划转到位。

沂水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承担对全县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农用膜、食用菌种、蚕种、兽药、种畜禽、渔政渔船、饲料(饲料添加剂)、农用机械、初级农产品等方面的执法监管,以及对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和转基因生物安全执法;负责对全县范围内农业领域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受理农业法律法规管理范围内的、业务管理部门提交或通过各种渠道举报、投诉发现的案件的执法处罚。

(二)深入推进执法透明度

按照执法信息公示要求,对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在县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执法案件200余起;稳步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对行政执法的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扎实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案情复杂、罚款数额较大的执法案件都进行了法制审核,确保了执法行为的依法规范。

(三)切实发挥行刑衔接机制作用

对构成犯罪条件的案件,坚决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杜绝了以罚代刑。今年以来,移交公安机关案件1起。

(四)强化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动态管理

我局严格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78人持有行政执法证件,3人已通过新领行政执法证件考试,2人因工人身份无法申请行政执法证件。

(五)大力保障执法经费

深入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将执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今年以来,在执法装备和科技建设等方面投入资金100多万元,进一步推动了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

(六)扎实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我局按照“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的总体思路,强化领导、多措并举,积极落实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和规范化建设工作。具体做法中,我局重点在做到“三个明确”、推行“三个模式”、抓好“三个环节”、健全“三项机制”上狠下功夫,切实打造了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装备精良、高效廉洁的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我局按照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部署安排,召开了“三项制度”建设暨“检打联动”协调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严格履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以及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动执法日趋规范,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做到公平、公开、文明执法。

(八)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坚持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试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一是,完善执法人员信息。结合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核实更新并充实了所有执法人员的信息。二是,落实执法人员执法主体资格。对执法人员开展了执法证申领、年审和清理工作。我局积极组织年审考试人员认真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按时参加年审考试,参考人员均一次通过了考试。今年新报名参加行政执法证培训的人员有4名,参加考试的人员有3名。三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为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水平,我局组织了全局执法人员考试,考试成绩全部及格。通过各种学习、考试等方式切实提升了农业执法和规范化建设水平。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加强行政处罚权的监督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积极提升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我局于2018年下半年开展了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督导检查工作,全面总结了全市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和规范化建设的基本情况,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我局明确要求未经法规科合法性审查、局领导签字,一律不得做出执法决定;及时将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扎实做好了案卷评查工作,以案卷评查促执法规范。以案卷评查为抓手,在案卷评查的过程中,找出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缺陷,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保证执法质量。

(二)加强行政许可权的监督

我局共有6项行政许可事项,分别是:农药经营许可,农业植物检疫,蚕种生产、经营许可(审核),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采集农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查,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对本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应当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地向社会公开。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行政机关及行政许可平台应当为公众查阅提供便利条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非因法定原因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三)加强其他行政权的监督

我局的其他行政权力事项有2项,“农药广告内容初审”、“种子经营者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备案”。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和积极性,科学设定监督职责,严密监督程序。加强对农药管理科和种子管理科的监督制约,完善我局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三)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

积极配合监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调查等工作,其中:配合纪委监委对4名违反纪律工作人员进行谈话,了解情况,提供个人基本信息,送达相关党纪政处理意见,对送达情况及时向纪委监委进行反馈。

(五)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18年度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起,政协委员提案16起。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一)涉农矛盾纠纷的化解

涉农矛盾纠纷一直是信访的热点,为全力做好全县涉农信访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我们严格落实《临沂市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条例》,提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今年全县共发生到县以上涉农信访案件11起,其中到市7起,到县4起,其中涉及土地承包问题的8起,占73%;涉及土地承包和农村财务问题的1起,占9%;涉及农村财务公开问题1起,占9%;涉及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身份确认问题1起,占9%。根据这一情况,我们把化解矛盾纠纷的重点放在萌芽阶段。认真落实好强农惠农政策、农村土地承包及流转、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股份制改革、减轻农民负担、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等涉农政策,加强调研,及时发现矛盾,及时研究解决对策,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保障好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健全行政复议、应诉机构

我局根据工作职能,明确法规科负责履行全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鉴于我局依法行政的制度健全、行为规范、素质提高、执行到位,截至目前,我局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理顺办理流程,提高12345政务服务热线服务水平

我局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原则,积极做好政务服务热线工作。工作中,明确专人专管,做到了随时接听电话,及时查收热线办理工单。同时,将热线工单及时分流到相关业务科室,共同做好办理和答复工作,确保了按时办结、群众满意。2018年,我局按时办理交办、转办事项,及时办理率、按时办结率均为100%。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大力提高机关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局领导高度重视机关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按照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学法要求,组织开展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一是,组织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参加了在线学法普法考试,干部学信网学时全部达到100学时以上,党员教育总学时达到96学时以上。二是,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宪法,使全体职工都积极参加宪法知识竞争。三是,聘请纪委监委来进行廉政教育,使全体干部职工结合自身工作的廉政风险点,树立底线思维,不超雷池一步。通过一系列法制廉政教育学习活动,进一步营造了机关学法用法氛围,切实增强了宪法法律至上意识、权力法定意识、权责一致意识,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岗位职责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其中,严格是执法基本要求,规范是执法行为准则,公正是执法价值取向,文明是执法职业素养。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培训和新法专题培训,使广大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执法依据、执法流程,不断提升执法素养和执法水平。我局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规范和倒逼广大执法人员积极学法、规范执法,努力使广大执法人员在潜移默化中养成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良好习惯,形成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高度自觉。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局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分级负责,各负其责,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落实。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及时通报违法行政典型案例,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改进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2018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指引,按照县委、县政府及《沂水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2016-2020年)》的部署要求,以深入推进农业法治建设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强化行政行为监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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