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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yishuixlyj2251631/2020-0000127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0-12-02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2020-12-02
标       题: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我单位负责要点第1、2、3、4、5、7、10、12、13、14项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持续开展学习宣传贯彻

强化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的党组织建设,成立了以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党员为主体的农业农村局机关四支部。围绕培养“通专结合、一专多能”的执法人才,利用周五固定学习日,组织农业综合执法人员通过集中学、现场学、专题学、结合案例交流学等多种方式,全面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着力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实战技巧。执法大队组建以来,共培训执法人员300余人次。

二、加强涉疫情重点领域执法

一是,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自农历正月初二以来,组织开展我局及五个家属院疫情摸排、信息调度上报、执勤摸排人员管理、统计推广健康通行码、疫情防控第一线人员统计、疫情防控明白纸宣传等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在局办公室24小时值班、4个高速路口、6个检查点、5个家属院共出动工作人员116人,不分昼夜检查维护安全。二是,对畜产品进行检疫检查。通过执法大队对养殖、屠宰场所的畜产品进行检疫情况的检查,对发现问题的及时进行查处,杜绝人畜互传的现象发生。疫情防控期间,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开展疫情防控执勤,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运输活禽货运车辆200余辆,立案2起,有效保障了疫情期间的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一)农业执法方面。根据市局要求,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25人次,检查执法监管对象132家,制作市场检查记录119份,发现问题13个,其中,检查农药经营店32家,动物诊疗中心12家,饲料生产经营店15家,畜禽生猪定点屠宰场16家,检查已被取消定点屠宰资格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5家,养殖场22家,肉店6处,兽药经营店21处,农机合作社2家,集贸市场、渔业合作社各1处。春耕、三夏生产期间,在全县开展了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230余车次,执法人员420余人次,检查企业1家,检查经营单位230余家,结案100余起,罚没款49万余万元,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劣农资和非法生产、经营违禁农业投入品的行为,保障了全县农药、化肥、种子、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

(二)畜牧执法方面。开展了兽药、生猪屠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专项执法行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兽用生物制品专项执法行动,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兽药经营环节专项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检查兽药经营、使用单位、动物诊疗机构及部分乡村兽医90家,兽药生产企业4家,下达责令整改26起,立案调查1起;检查生猪定点屠宰厂14家,畜禽屠宰厂4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检查饲料生产企业47家次,饲料经营门店30余家,查处违法案件78起。

(三)农机执法方面。服务春耕备播和夏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以拖拉机、变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为重点,开展了农机安全执法专项行动,分区域、分时段进行执法检查,坚决防止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出动执法车辆20车次,执法人员85人次,纠正各类农机违法行为25起,其中纠正农机违法载人5起,纠正驾驶未年检拖拉机20起。与公安交警、农机发展促进中心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检查,分别于3月25日、4月22日、5月26日、6月10日、6月16日开展5次联合执法行动,出动执法车辆15车次,执法人员60余人次,通过联合执法行动,收缴变型拖拉机牌证17副,纠正各类农机违法行为14起,全力保障了广大群众出行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组织执法人员4名参与了全省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活动,得到省农机监理站的书面表扬。

(四)渔业执法方面。开展了2020年水产养殖投入品专项检查,发布并张贴《关于实行沂河、沭河、水库及全县重点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500余份,开展夜间执法20余次,收缴地笼20余个,渔网500米,查货渔船1艘,橡皮筏4个,渔获物20余公斤。开展了电鱼器具等非法网具及涉渔“三无”船舶集中销毁活动,集中销毁地笼20余个,拆解涉渔“三无”船舶3艘,有效提升了渔业执法活动的震慑力。

(五)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工作。为规范执法行为,做到认定事实准确、使用法律适当、执法程序合法。我局设立了法规科、案件审理科、队务督查科等多个执法监督部门,对执法行为、执法人员多等次,全方位的监督,保证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营者的合法利益。截至目前,我局未发生一起复议、诉讼案件。今年,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又被农业农村部确定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

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制定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对已取消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按照法律规定和“三定”规定,结合市县同权的相关规定,明确监管职责,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为此,我局制定了《沂水县农业农村局对取消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的事中事后监管方案》《沂水县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推荐事中事后监管办法》《沂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取消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

(二)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为确保处罚的随意性,避免法律处罚过于宽泛的现场,积极清理规范和修订完善边界宽泛、执行弹性大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大力消除模糊和兜底性条款,结合省、市制定的在农业农村行政执法领域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沂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山东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通知》,确保处罚的公平公正公开。

(四)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为保证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行政执法工作基本实现及时准确的公示执法信息、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制定了《沂水县农业农村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五)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我局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建立完善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制定了《沂水县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共出动执法人员84人次,监管抽查8次,抽查监管对象42家。

(六)对重点领域进行重点监管,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行为。特别是对疫苗、药品等涉及到人民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严格监管。制定了《2020年沂水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2020年沂水县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关于开展2020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督导的通知》《2020年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选聘及管理办法》《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量化考核办法》。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000余人次,执法车辆800余车次,检查监管对象800余家,查处违法案件305起,罚没款105余万元。

(七)做好“互联网+监管”及政务服务工作。积极推进我局监管事项清单及检查实施清单的梳理完善工作,完成行政检查网络运行推广应用,实现了“互联网+监管”相关数据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截至目前录入互联网+监管理事项1137项。梳理政务服务事项363项,权利事项535项,

五、加强案件审理和执行

(一)在案件审理方面。我局领导调度重视对执法案件审理工作,实行六级审理制,即:一是,由执法中队对案件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二是,由分管副大队长进行二级审理。三是,由执法大队案件审理科对案件进行综合性审理。四是,由执法大队长对执法案件进行审查把关。五是,由局法规科对执法案件进行总把关。六是,由分管领导进行最后审核把关。

(二)在执法执行方面。截至目前,共办理执法案件305起,均做到罚缴分离,程序合法、法律适格,至今无复议和诉讼案件发生。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又被农业农村部确定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为保证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执法大队配备了12辆执法车,7部摄像机,18台执法记录仪,3台车载打印机,12套防护用具, 15台对讲机,增强了执法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积极参加并组织法律宣传活动。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法治宣传教育月等全民普法活动,开展“宪法进万家”。同时参与了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宣传活动。二是,开展扫黑除恶活动宣传。结合扫黑除恶活动,进行法制宣传工作,共悬挂条幅30条,发放宣传明白纸2500余份。三是,开展执法宣传。通过采取集中宣传、入集市宣传、入村镇进行宣传,边执法边宣传,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四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通过入村入集市进行宣传,同时通过每村配备的1000余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在每村进行宣传。

七、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2015年6月,为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沂水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沂发〔2014〕3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整合农业、畜牧、农机、渔业等涉农领域执法职能,成立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具体职能是:履行法律、法规及规章赋予的农业综合执法及监督管理职能;负责对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农用膜、食用菌种、蚕种、兽药、种畜禽、渔政渔船、饲料(饲料添加剂)、农用机械、初级农产品等方面的执法监管,以及对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和转基因生物安全执法;负责对全县范围内农业领域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受理农业法律法规管理范围内的、业务管理部门提交或通过各种渠道举报、投诉发现的案件的执法处罚。从而实现了融合农业领域的综合执法职能,解决了权责交叉、多头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八、抓好法治人才队伍建设

根据农业部《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标识标志应用规范》和《关于加强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6〕35号)要求,为树立了农业综合执法的崭新形象,加强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执法大队长期坚持对执法的法治意识、法律知识、操作实践等方面对全面培训,同时,积极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各类执法培训活动,截至目前共培训执法人员300余人次。在加强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提升的前提下,我局在每年招聘人员时,都把法律专业列为必招人员,以给执法队伍补充新鲜血液。

九、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为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我局主要负责人带头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增强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每年都针对法治建设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同时,为了加强对执法工作的领导,在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成立了党的四支部,增强了对执法工作监督和领导工作,确保执法工作不触线,树立执法人员红线底线思维。

十、强化工作统筹推动

积极参与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结合我局实际,从自身查找问题,解决自身问题,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机制。由局法制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参与,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工作日程,树立阳光行政、法治行政观念,为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增砖添瓦。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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