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解读
索 引 号: | yishuixlyj2251631/2022-0000047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22-06-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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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沂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解读 |
《沂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解读
为全面落实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决策部署,构建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新格局,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目标,县农业农村局结合上级有关要求和我县实际,牵头起草了《沂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一、规划编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明确粮食安全实行党政同责,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列为国民经济发展17项量化考核指标之一,列为国务院30项督查激励措施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坚定不移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真正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李克强总理对发展粮食生产、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也提出过明确要求。省委、省政府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任务,列为省级督查检查考核激励重要事项。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建设高标准农田,有利于弥补农业基础设施的短板,增强农田综合生产能力;有利于推动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专业化,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有利于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不断提升耕地质量和粮食产能,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和重要农产品市场稳定。
“十二五”以来,全县共建成高标准农田项目46个,建设面积70多万亩。但是由于属于不同的建设单位,建设标准不统一,建设内容侧重点各不同,给项目的后续管护带来诸多不便。2019年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到农业农村部门后,所实施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在一定程度仍然沿用了过去的要求和标准。2019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修编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考核、上图入库”,2020年中央1号文件强调加快“修编建设规划”,2021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为切实搞好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亟需一个指导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依据,据此编制《沂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二、规划编制的经过及依据
2021年8月,《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完成编制,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的通知》(农办建字〔2021〕8号)、临沂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23年)编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农业农村局编制了《沂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三、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分发展形势、总体要求、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建设监管和后续管护、资金筹措和效益分析以及保障措施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发展形势,阐述了规划背景,肯定了建设成效,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建设的有利条件。
第二部分是总体要求,确定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了规划期内建设总目标和分项目标。
第三部分是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紧扣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田、土、水、路、电、林、技、管八个方面内容,明确了建设标准。认真分析已建项目现状和可立项潜力,明确提出了“到2025年,新建13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11万亩高标准农田,到2030年,新建4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18万高标准农田,规划期内同步发展1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任务”目标要求。
第四部分是建设监管和后续管护,从强化质量管理、统一上图入库、规范竣工验收、加强后续管护和严格保护利用5个方面明确了措施和责任,细化了工作任务。
第五部分是资金筹措和效益分析,估算了规划期内资金需求,按照2022年投资标准,共需资金8.79亿元。从经济、社会、生态三个方面分析了项目实施后的具体效益,在增加农民收入、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具有重大作用。
第六部分是保障措施,着力从组织领导、规划引领、资金保障、科技支撑和监督考核五个方面为高标准农田项目的建设实施确定了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