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沂水县违法违规调运畜禽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索 引 号: | yishuixlyj2251631/2023-0000260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23-11-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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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文字解读:沂水县违法违规调运畜禽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
2023年11月10日,沂水县农业农村局、沂水县公安局、沂水县交通运输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沂水县违法违规调运畜禽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依据
《山东省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关于做好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鲁动防指发〔2023〕6号)
《临沂市违法违规调运畜禽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整治内容
1.织密检查站点。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要会同公安、交通运输部门统筹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公路治超站、收费站以及交警执法站、公安检查站等现有资源设置,规范管理,配齐检查人员,执行检查任务。
2.严格落实查证验物。要借助固定站点和开展联合检查的监管模式,依照无疫区管理规范要求强化畜禽调运监管。要严格执行指定通道输入、落地报告、隔离观察等制度。
3.严格检查运输车辆。要加强畜禽运输车辆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高速公路出入口临时检查点、屠宰场、畜禽养殖场等畜禽运输车辆出入较多的场所进行督查。
4.加强贩运管理。严格畜禽贩运单位或个人登记备案管理,不断创新方式方法,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守法经营,未登记备案的一律不得从事畜禽贩运活动。
5.严打违法违规调运行为。农业农村、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情况通报、定期会商、联查联动、案件移交等协作制度,形成工作合力,严查严打畜禽调运环节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二)工作步骤
1.动员阶段(本通知印发之日至2023年11月15日)。各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迅速细化落实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快速传达落实,并将具体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要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尽快明确站点位置和检查人员。
2.实施阶段(2023年11月16日—2024年1月10日)。行动期间,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和单位职责,各负其责、同力协作,确保工作措施落地落细,并及时调度总结有关情况。
3.总结阶段(2024年1月11日—1月31日)。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发现的问题漏洞,及时整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