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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2023年沂水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yishuixlyj2251631/2023-0000256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3-04-10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文字解读:2023年沂水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

2023年3月31日,沂水县农业农村局、沂水县财政局、沂水县商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2023年沂水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沂农字〔2023〕14号),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1. 修订依据

    为加快淘汰老旧高能耗农业机械,鼓励引导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切实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保障农机安全生产,根据《临沂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该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和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我县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同时必须在当年度购买70马力以上动力机械或销售价格在报废补贴额3倍及以上、数量不低于报废机械数量的农业机械(报废补贴额单台5000元以下不作要求),种类为适用我县机械化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安全可靠的农业机械。个人年度内享受报废补贴的农机数量为2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报废补贴的农机数量不多于6台,区域内年度报废补贴机具总量不超过购置补贴机具总量。

  1. 补贴标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部分补贴与更新部分补贴两部分构成。

    (三)补贴种类和报废条件:报废机具种类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补贴的报废农机应当主要部件齐全,来源清楚合法。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要符合报废年限、安全隐患大、国家明令淘汰等条件之一。

    (四)回收企业确定:回收企业包括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和依法具有农机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维修网点、合作社等其他企业。应具备相应的业务资格、场地、拆解人员、拆解设备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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