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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3-0000294 主题分类: 文化;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3-30
发文字号: 沂政办发〔2023〕17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促进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3-30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办发〔2023〕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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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水县促进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沂政办发〔2023〕17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沂水县促进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沂水县促进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为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推动乡村旅游提质升级,引导旅游民宿有序建设、规范运营、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措施。

一、高点站位、科学规划,打造特色品牌

(一)推动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坚持生态优先、因地制宜、产业融合、品牌引领、共建共享、规范有序的原则,推动旅游民宿高端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到2025年,集中培育6处旅游民宿集聚区,全县三星级(丙级)以上旅游民宿达到15家以上。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内涵丰富、特色鲜明、服务优质的旅游民宿发展格局,成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和助力乡村振兴的标志性产品。

(二)科学规划旅游民宿发展布局。依据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旅游发展规划、乡村旅游规划等相关规划,统筹编制全县及重点乡镇(街道)旅游民宿业发展方案、计划。规划布局旅游民宿发展重点区域,选择靠山、沿河、近湖、环景区、传统古村落、田园综合体、城市游憩带等资源优质区域发展旅游民宿业。以院东头乡村旅游片区、泉庄乡村旅游片区为重点建设打造旅游民宿集聚区。

(三)严格执行旅游民宿建设标准。坚持新建、改建并举,以修缮、改造存量老旧房屋为主,充分利用闲置宅基地、原有村庄建设用地,推动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民宿,鼓励群众用宅基地作为资产入股开发民宿。建设施工要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合理规划、利用室内室外空间,完善标识指示、公共图形、排水排污、消防安全、停车场地等基础设施,配齐配全客厅、餐厅、客房、厨房、卫生间等区域设施设备,规范接待服务行为,达到山东省旅游民宿星级评定标准《旅游民宿等级划分与评价》《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 41648-2022)相应等级标准要求。

(四)彰显沂水旅游民宿特色。充分利用地方自然生态资源,深入挖掘本土历史、民俗等文化资源,积极探索“民宿+特色餐饮”“民宿+购物”“民宿+农事体验”“民宿+微度假”“民宿+文化休闲”“民宿+小型团建活动”“民宿+康养”等融合发展方式,策划设计特色旅游民宿,依托全市“沂蒙民宿”品牌体系建设,打造“秀美沂水”旅游民宿品牌。积极引进省内外旅游民宿品牌企业独立开发、合作开发或参与旅游民宿建设管理,发展丰富多彩的旅游民宿业态,推进旅游民宿品牌化、精品化、智慧化、差异化发展,提升旅游民宿吸引力和影响力。

(五)规范旅游民宿经营管理。积极推广“民宿帮扶办证”经验做法,推动旅游民宿合法化经营。探索实施旅游民宿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消防、公安等相关部门依法督促指导旅游民宿完善落实消防安全规定、住宿登记。市场监管、卫健、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协同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打击恶性竞争、虚假广告和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托旅游协会、专家智库、民宿联盟等行业组织,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旅游接待礼仪、安全等培训,强化行业内部自律。

(六)延长旅游民宿链条。将旅游民宿作为乡村旅游发展的重点工程来抓,建设一批乡村单体民宿、微度假目的地民宿、景区配套民宿,构建旅游民宿产业网络。以旅游民宿开发为纽带,引导开展多元业态经营,拓展共享农业、文化创意、非遗手造、农副产品加工、健康体育等综合业态,完善产业链,拓展价值链,有效发挥旅游民宿带动效应。采取农户自主开发、联合开发、“合作社+农户”等以农户为主体和“公司+农户”“创客+农户”“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以公司为主体的组织模式,开发运营旅游民宿。

二、政策扶持、多元投入,加大要素保障力度

(七)加大政策扶持。统筹使用乡村振兴、文旅康养、路域环境整治、秀美沂水、照我回家、农村道路提升、农村污水治理、农村改厕等项目资金,支持旅游民宿发展。支持开展国家甲乙丙级民宿、省级星级民宿和省级旅游民宿聚集区等创建活动,对成功创建为三星级民宿、四星级民宿、五星级民宿的经营者,分别给予2万元、4万元、10万元奖励;对成功创建为丙级、乙级、甲级民宿的经营者,分别给予4万元、8万元、20万元奖励;对成功创建为省级旅游民宿集聚区的乡镇(街道),给予100万元奖励;对成功创建为市级旅游民宿集聚区的乡镇(街道)参照市级奖励标准给予奖励。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依法合理开发非利用地,建设旅游民宿设施。支持专家学者、规划师、大学毕业生、农村致富能手等参与旅游民宿开发建设经营。

(八)强化金融支持。加大对旅游民宿的信贷支持,在助旅贷的基础上,积极推出乡村振兴民宿贷、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村居民信用贷款等特色金融信贷产品,稳慎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积极探索利用农户联保互保等多种抵质押贷款手段提供旅游民宿定制信贷服务。推动实施移动支付便民工程,提升游客在旅游民宿消费场所移动支付体验。

三、加强领导、强化宣传,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九)积极开展宣传推广和营销策划。大力宣传旅游民宿发展的新思路、新经验、新典型,引导社会力量关心、支持旅游民宿发展,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社会资本参与旅游民宿建设的积极性。切实做好旅游民宿品牌的营销推介,将旅游民宿作为重要旅游产品和特色服务列入线路产品,纳入全县旅游营销计划,围绕端午、中秋、春节等传统节日举办各类特色民宿活动,推动旅游民宿与在线旅游企业合作,提高旅游民宿综合效益。

(十)切实加强对旅游民宿发展的组织领导。县全域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县旅游民宿业发展,指导督导政策制订落实,将旅游民宿发展纳入“夺旗打榜”、全域旅游、秀美沂水等考核体系。全县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推动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研究制订支持旅游民宿发展的政策、措施、办法,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加大旅游民宿项目招商力度,抓好规划计划、规范引导和监督管理,形成县、镇、村齐抓共管的“一盘棋”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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