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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2-000141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5-16
发文字号: 沂政办发〔2022〕23号 公文类型: 方案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5-17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办发〔202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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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水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沂政办发〔2022〕23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沂水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沂水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临沂市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临政办字〔2022〕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完善提升我县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人员配备、管理考核、数字化应用、综合受理、事项管理、办理标准、场所改造、标识名称、业务培训、服务制度”“十统一”工作思路,以“三集中三到位”为原则,推进全县各级实体大厅达标建设,推行“一窗受理”模式全覆盖,推动“一次不用跑、全程帮代办”服务向基层延伸,打造“沂心为民”政务服务品牌,加快建成标准统一、服务高效、上下联动、一体运行的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

二、工作任务

(一)统一人员配备

1.政府购买服务配备窗口人员。按照“一体化运行、分级负责”原则,由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统一配备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重点规划的村级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人员,全面组建一支标准统一、服务规范、素质过硬的职业化队伍。

2.推进人员持证上岗。综合窗口人员按照行政办事员(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展等级认定、定岗晋级等工作,实行持证上岗,增强人员队伍稳定性。

完成时限:2022年8月底前。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直政务服务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统一管理考核

3.健全内部考核机制。综合窗口人员由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开展同标准管理考核,考核成绩作为差异化工资、职级晋升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的部门单位人员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由本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统一负责。

4.规范日常运行服务标准。依照市级出台的《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与管理规范》,明确县级标准,统一规范县镇(街道)两级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行和服务标准。

5.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督查考核机制。将政务服务工作成效纳入县综合绩效考核范围,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本级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工作进行年度考核。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直政务服务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统一数字化应用

6.完善“一窗受理”系统功能。结合市县一体化要求,推动乡镇(街道)统一配备“一窗受理”系统,并对县级“一窗受理”系统进行优化升级,与政务服务网实现同步更新,县乡同一事项标准统一,同时具备多样化的统计分析功能,为综合分析县乡镇(街道)两级服务中心运行情况提供支撑。

7.实现“一窗受理”系统互联互通。推动县乡镇(街道)两级“一窗受理”系统与市级互联互通,实现县乡镇(街道)两级服务中心人流量、办件数量、办理进度在市级“一窗受理”系统内有效汇聚、实时展示。结合“机器人流程自动化”技术,打通行政审批领域目前使用的业务办理系统,实现线上业务实时在线统计展示。

8.推动自助服务终端向基层站点延伸。推动整合不动产、社保、医保等自助服务功能的集成式自助终端、爱山东APP自助服务终端向村(社区)、园区、商场、楼宇和银行、邮政、电信网点等场所延伸。

9.持续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强化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技术应用,推动高频事项由网上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不少于10项实现智能审批。打造拳头应用,推动更多便民惠企事项“掌上办理”。

完成时限:2022年8月底前。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直政务服务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四)统一综合受理

10.打造政务服务智能客服。整合线上线下帮办资源,组建专业咨询导服队伍,设置县镇(街道)两级智慧导服中心,结合线上智能导服系统,建立业务知识库动态维护机制,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智慧化“沂蒙政务云客服”服务。

11.提升窗口通办比例。推动县乡镇(街道)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依托专业化服务队伍,将部门单设办事窗口全部整合为综合受理窗口,统一提供咨询、引导、受理等服务,实现“一窗受理”窗口事项通办比例不低于95%。

12.设置“办不成事”窗口。畅通企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开通“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建立“一跟到底”政务督办机制,为企业群众提供兜底性政务服务。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直政务服务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五)统一事项管理

13.规范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按照“统一、同源”原则,结合省市部署,对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标准化梳理,规范编制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纳入本级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管理,并全面进驻本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确保人员进驻到位、事项进驻到位、权限授权到位。

14.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制定出台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制度,各级各部门单位根据业务变化和实施情况,及时向本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提出调整基本目录、实施清单的申请,经审核后,同步在基本目录、实施清单和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动态调整。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直政务服务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六)统一办理标准

15.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拆分标准。对市级确定的高频服务事项,逐一明确受理条件、服务对象、申请材料、表单字段等基础要素,实现要素相同、标准一致。

16.进一步统一镇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拆分标准。对镇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形拆分工作进行任务分工,对镇村拆分后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理结果等要素进行统一规范,镇村两级要将拆分结果全部规范纳入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做好事项创建、维护、发布工作。

17.编制“零基础”模板。选取高频事项,在市直有关部门单

位牵头指导下,分批次统一编制、应用“零基础”标准化模板,全面压缩自由裁量权,确保同一事项全市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直政务服务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七)统一场所改造

18.开展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改造提升行动。设立综合受理区、企业服务中心、一网通办自助填报区、企业开办自助区等服务区域,打造流水线式标准化服务模式。

19.开展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达标建设。组织开展基层政务服务达标建设,通过新建、租用、扩建、优化提升等方式,完善提升便民服务中心功能,确保全县100%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场所达到标准型标准,30%乡镇(街道)达到标杆型标准。

20.合理规划布局一批基层便民服务站点。按照“县城驻地、一般乡镇”两类,在人员配备、事项下沉、服务规范等方面开展高标准提升行动,有效拓展政务服务覆盖范围,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为周边群众提供一站式就近服务。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八)统一标识名称

21.统一政务服务场所标识标志。推动“爱山东·沂好办”服务标识在各级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中心(站)全面应用,提升我县政务服务机构的形象辨识度和影响力,增强企业群众对各级政务服务场所的认同感。

22.统一服务场所名称。统一县乡村三级集中提供政务服务的综合性场所名称,县级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为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便民服务站。单设的政务服务窗口原则上整合并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确不具备条件的纳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考核。

完成时限:2022年7月底前。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九)统一业务培训

23.提高窗口服务人员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充分整合利用各类资源,依托“临沂政务大讲堂”和“爱山东”APP等线上线下载体,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指导、交流学习等形式,分行业分领域对县乡村三级窗口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24.提升窗口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窗口规范、服务礼仪、公共安全等内容培训。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直政务服务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十)统一服务制度

25.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制度。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预约服务、容缺受理、告知承诺、限时办结、窗口无权否决等工作制度,相关制度通过工作折页、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在县乡村各级场所内公示。

26.落实周末节假日、午间服务制度。县乡镇(街道)两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要认真落实周末节假日和午间延时错时服务制度,合理开放值班窗口,安排值班人员,为企业群众提供不打烊、高质量服务。

27.严格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通过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全面开展“好差评”工作,建立“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闭环处理机制。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直政务服务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强化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经费、人员、场地、信息化保障。县级成立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推进、协调调度和联络等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揽总作用,加强综合协调和督导调度。县直相关部门单位要围绕“十统一”任务,加强对下指导,统一本领域事项办理标准,全面落实好各项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参照县里做法,同步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快改革推进,统筹做好本区域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强改革创新经验总结提炼,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改革成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品牌影响力。


附件:沂水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沂水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晓冬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杨明升 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于华县大数据中心主任

    张京春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成 员:郑志杰 县公安局政委

    类淑彬 县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

    李政华 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主任

    李发霞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一级主任科员

    卢新明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李培云 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副局长

    彭建平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侯天秀 县民政局副局长

    王世兴 县财政局副局长

    付 强 县税务局副局长

    孙军伟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刘 虎 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郭 磊 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主任

    王克孝 县大数据中心副主任

    耿立义 县医保中心副主任

    刘治江 县农机中心副主任

    王金斗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沂水县分中心副主任

    王 勇 县残疾人联合理事会三级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于华同志、张京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发霞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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