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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2-0000575 主题分类: 卫生;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6-18
发文字号: 沂政办发〔2022〕26号 公文类型: 意见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2022年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省级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6-19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办发〔2022〕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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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水县2022年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省级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沂政办发〔2022〕26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沂水县2022年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省级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确保高质量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沂水县2022年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省级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省级试点工作,在前期沂城街道、许家湖镇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全县范围内全面推开,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做到科学执法、精准执法,有效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开展2022年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通过全面开展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加强全县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督促指导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开展职业病防治自查和风险评估,增强法律意识,提高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基于信用监管的差异化监督体系,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

在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和项目申报的基础上,完成对县域内有职业危害因素用人单位的分类分级,高质量完成2022年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省级试点工作任务。

三、工作步骤

(一)统筹部署阶段(2022年6月)。根据全县职业卫生分类分级工作现状,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召开全县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推进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全面推开职业卫生分类分级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6月-12月)。

1.准确托清底数。各乡镇(街道)、沂水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乡镇”)全面摸清辖区内可能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情况,汇总上报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

2.组织业务培训。组织各乡镇职业健康监管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培训,确保掌握职业卫生分类分级工作方法及流程。依托各乡镇组织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和风险评估责任,明确工作目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时限要求等。

3.用人单位自查。各乡镇组织用人单位制定本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和风险评估制度》,对职业病危害暴露风险类别(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和职业健康管理状况等级(A级、B级、C级)进行自查评估,确定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结果(甲类、乙类、丙类)。可以用人单位自行完成或委托职业危害检测第三方机构完成。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分类分级完成后,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职卫之星系统,并将结果报乡镇。

4.开展三级核查。用人单位互查:各乡镇依据用人单位自查自评结果,按照甲类、乙类、丙类、其它类等,将辖区内用人单位划分小组并设置组长单位,由组长单位协调开展小组内用人单位进行相互核查(甲类用人单位2个一组;乙类、丙类、其它类用人单位10个一组;用人单位数量较少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分组)。核查无异议后,由组长单位将互查结果报乡镇。乡镇核查:各乡镇对组长单位上报的材料全部进行核查,有异议的必须现场复核,重点复核高风险、职业卫生管理状况等级为A级的用人单位。复核无异议后,以小组为单位,将材料报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县级复核:由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组织乡镇相互抽检,有异议的会同相关乡镇进行现场复核。

5.确定监管类别。根据《山东省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指南(2022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等规定,由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确定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管类别,并对相关材料分类存档。

6.分类监督执法。按照市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支队确定的抽查比例,根据监管类别,由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对用人单位实施“分层抽样”随机抽查。

7.选树行业典范。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风险、经济类型、规模大小、风险评估和分级情况等,在相关领域选取能够代表该行业特点的用人单位进行重点打造,树立职业健康管理典范,并组织开展交流学习,分享工作经验,引领行业内用人单位不断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12月)。按照要求编制工作报告,组织对全县职业卫生分类分级工作进行自查评估,总结工作成效,迎接省市执法监督试点评估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是新时期提高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效能的基础性工作,也是防治职业病发生、提高职工健康水平的有效措施。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里调整充实了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工作的推进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级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措施以及职业卫生分类分级工作的重要意义等,切实增强用人单位对职业病防治重要性的认识,改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措施,提高职工健康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对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及时发现、宣传报道,以点带面,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三)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职业卫生分类分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有关单位的参与配合。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履职尽责,密切协作,严格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四)加强督导,严格奖惩。坚持信息公开,定期收集、推送职业病防治措施不达标用人单位名单,并将乡镇用人单位日常职业健康监管情况纳入考核,对监管有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状况持续向好的进行表扬,对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的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沂水县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沂水县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属地化管理成员名单及职责


附件1


沂水县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 铭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王海娟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杨明升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兆锋 县卫健局局长、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刘敦军 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程丽丽 县妇联主席

    公茂胜 县发改局局长

    冯培辅 县工信局局长

    宋彦山 县人社局局长

    党永召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王洪涛 县民政局局长

    师立功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京春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徐而达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孔翔扬 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局长

    辛 惠 县司法局局长

    于化凤 县医保局局长

    孙孝照 县财政局副局长

    马会加 沂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彦刚 龙家圈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军军 道托镇镇长

    李玉勇 高桥镇镇长

    庄建松 马站镇镇长

    张海勇 杨庄镇镇长

    耿春亮 富官庄镇镇长

    王瑞凤 圈里乡乡长

    刘 涛 沙沟镇镇长

    冯登科 诸葛镇镇长

    夏旭东 黄山铺镇镇长

    吴琳璘 崔家峪镇镇长

    刘京锋 夏蔚镇镇长

    戚树峰 高庄镇镇长

    张在志 泉庄镇镇长

    李红伟 院东头镇镇长

    王增升 许家湖镇镇长

    周福来 四十里堡镇镇长

    张海生 沂水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刘兆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类淑彬、杜以峰、王艳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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